1、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宝马矿业有限公司“1203”煤矿瓦斯爆炸事故据澎湃新闻网 2016 年 12 月 3 日 12 时左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元宝山区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发生事故的宝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距赤峰市区 45 公里,年生产能力为 45 万吨,该井田煤的主要用途为火力发电、供暖锅炉及民用。经查明,事故发生时,井下共有 181 名作业人员正在进行作业。事故发生后,公司内部以及相关单位救援人员立即开展救援。截至 12 月 4 日 10 时,事故救援工作已经基本结束。共有 149人安全升井,受伤人员经救护已经全部脱离生命危险,有 32 人不幸遇难。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
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在我市发生,特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增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严密程度,特别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企业、部位、场所,明确具体标准和要求,严密落实检查整改措施。重点检查超过 10 人的独立岗位,特别是 30 人以上的独立作业岗位、去年以来发生事故的企业、非煤矿山、危化、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电力、油气燃气等风险较大的企业,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运用法律赋予的罚款、停产、关闭、扣押等各类执法手段, 更多通过突击检查、 暗查暗访等方式强化检查实效,以最严厉的措施,推动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已关闭和正在接受处罚的企业,要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检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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