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南省煤业集团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7.23”瓦斯爆炸事故救援报告2014 年 7 月 23 日 9:27,湖南省煤业集团嘉禾矿业公司浦溪井北一采区 2251 南风巷发生瓦斯爆炸,造成 5 人死亡。一、矿井基本情况嘉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隶属湖南省煤业集团管辖矿井,即浦溪井,该井位于嘉禾县东北面,矿区面积 7.3307km2,矿井采用一对底板斜井开拓,划分两个水平开采,设计生产能力 30 万吨/年。二、事故发生经过2014 年 7 月 23 日早班 9:27,北一采区 2251 南风巷发生瓦斯爆炸,致使 1 名电工和 4 名巷道维修人员死亡。三、事故救援经过事故发生后,嘉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迅速成立了
2、救灾指挥部,立即组织湖南省矿山救援资兴基地和嘉禾矿业公司救护中队进行抢险。接到事故报告后,省安监局朱崇洲副局长和湖南煤监局、省煤管局、省国资委、郴州市、嘉禾县有关领导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指导救援。救护队接到指挥部任务后,立即组织侦察小队 7 人,携带好救援装备赶赴瓦斯爆炸事故现场。于 9:39 到达 1259 二号底板巷车场。向指挥部汇报后,进入 1259 风巷三号底板巷风门里进行侦察。侦察小队发现外面的反向风门损坏轻微,里面的反向风门被破坏,风筒被冲坏。往前走 30m 风筒被烧坏、成绳状。检测瓦斯 1.5%、温度 25、一氧化碳 160PPm。沿该巷至矿车接(矸)煤处,发现 1 把小锤子,1
3、根倒在巷道底板上的单体液压支柱,并发现 1 号遇难人员(电工) ,头朝左帮,全身脱皮,头发烧焦,斜仰卧在巷道中。在 1 号遇难人员旁边,80 型开关盖是打开的,开关无损坏迹象,距开关 2m 处,发现 1 个工具袋。沿溜煤上山侦察到第一台 V 型溜子头,检测瓦斯:2%、温度:28、一氧化碳:200PPm。侦察到第二台溜子,瓦斯:5%、温度:28、一氧化碳:200PPm,无明火无燃烧痕迹,风筒被炸烂。侦察到第三台溜子头处,棚子垮塌堵塞。未发现遇险人员,救护队员无法继续向前侦察,撤出灾区,并将以上情况汇报抢险指挥部。经过抢险指挥部周密安排后,待机小队 9 人立即下井。救援指挥部决定先恢复通风系统,安
4、排人员修反向风门,接风筒,在 2251 内风巷联络巷打防爆墙。于 24 日 4:23,铺设好事故工作面和监控系统电缆,5:00,将1 号遇难人员搬运出井口,5:58,恢复监控系统电源和溜子电源。6:25,开始清理垮塌的煤矸、修理棚子。7 月 24 日 15:05,清理煤矸 13 车,没有发现遇难人员。17:24,把事故工作面的坏开关运到地面,19:20,从地面送 8根支柱到事故工作面用于参棚支护,到 22:05,共清理垮塌的煤矸 23 车,从 7 月 24 日 17:00 到 7 月 25 日 9:00, 经过垮塌区域架棚 5 架, 共 1.5m 长,仍没有发现遇难人员。25 日 9:00,继续加强巷修和抢救工作,因巷道矮小,将原来架的 2 架棚子破底升高,然后再往前修理,22:00 发现 2 号遇难人员,靠右帮,头朝里,23:50 打包好后搬运至 1259 风巷。26 日 1:53,发现 3 号遇难人员,靠左帮,身体俯卧,面部朝下,脚朝外,有衣服碎片,有明显烧焦现象,脚皮肤脱落。打包好后运至 1259 车场。2:55,发现 4 号遇难人员,面向左帮,身体斜靠左边,有一个脚呈跪状,打包好运至 1259 车场。6:06 将 2、3、4 号遇难人员搬运出井口。9:12,将 5 号遇难人员打包好后搬运出井口。至此,指挥部决定,事故抢救工作结束,参加抢险救灾的矿山救护队撤离事故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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