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加油站重大爆炸事故(一)事故简况2000 年 2 月 11 日 15 时 40 分,1 辆油罐车在江西省樟树市店下镇街口的一座个体加油站输油时爆炸起火,业主徐某一家三代 5 口和油罐车司机朱某等 6 人当场死亡,2 名过路行人受伤,1 栋地上两层、地下一层的砖混楼房被夷为平地。(二)事故简析这是一起因管理经营缺陷及政府部门监管缺位引发的责任事故。(1)个体加油站大多数是由不具备资质人员安装施工、营运。这种加油站既不具备营运条件,又没有符合要求的管理制度;经营者既不懂油品知识,也没有加油站安全管理经验,再加上工作人员大多数是家人、亲戚、朋友,没有进行应有知识的培训,更没有持证上岗,因此发生事故成为必然。(2)当地监管部门工作缺位,或因某种原因不管不问,拿没有办理经营手续来推卸责任。(3)曾有 1 名加油站经营者说,“加油站来钱快,再加上掺假、短斤少两,投入百万元,一两年就回来了,安全不安全管不了那么多。”这就是说,一些有点“钱”的胆大者,建设、经营加油站是从“钱”字出发的,只要来“钱”快的就干,其结果是“钱”没了,造成自己家破人亡,也给别人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极大地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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