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操作特种设备事故事故经过2010 年 3 月 29 日, 公司上班的行车工卢某在 3 月 27 日晚上经人带班后,于当日独立操作行车。她所操作的行车为地面操作,比原先她所操作的行车多了一个液压翻滚装置。和她一起进行吊运模具作业的辅助工严某(1947 年 5 月出生)也是该公司新招工人,当日是第二天上班。他们的任务是将行车北侧经在模具里静养后的砌块由严某拉出并拨放至相应位置后由卢某吊放到东边,经行车翻滚动作后卸出模具,将砌块送往下道工序切割,再由行车将模具空壳吊放到行车西侧。当日 15:00 左右,卢某操作行车,在准备起吊模具时,发现严某仍站在模具处,就叫其让开。当行车靠近模具时,严某避让不及,被行车吊具撞击其右大腿致伤。事故原因卢某在对行车性能未能完全熟悉情况下,操作不当致使行车吊具撞击作业人员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对新进人员未能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教育不到位;作业人员年龄偏大。事故教训和防范措施各公司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严格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和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抓好新进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特别要抓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在熟悉机械性能和作业环境后方可单独作业,提高职工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杜绝此类事故重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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