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吉林省松原市力源制钢有限公司起重机钢丝绳断裂事故(一)事故概况2004 年 3 月 24 日 1 时 30 分,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长山镇,松原市力源制钢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桥式起重机钢丝绳断裂事故,造成 1 人死亡。3 月 24 日 1 时 30 分左右,在松原市力源制钢有限公司的炼钢车间,装有 6t 钢水的钢包(钢包自重 2t)由桥式起重机主钩的吊送,到达模具的上空,准备向模具进行浇铸,当排模工调整好钢包的位置刚要离开时,桥式起重机主钩上最右侧的钢丝绳突然断裂,钢包倾斜坠落,钢水喷到排模工姜晓峰身上,致其身亡。(二)事故原因分析1.事故直接原因(1)起重机主钩钢丝绳选型不当,经查,该起重机 20
2、04 年 2 月重新启用后自行更换的钢丝绳不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 2.2.8 条“吊运熔化或炽热金属的钢丝绳, 应采用石棉芯等耐高温的钢丝绳”要求, 其绳芯为非耐高温物质。运行过程中绳芯润滑性能失效,导致钢丝磨损加剧,内外层钢丝磨损严重超标,绳径减小,承载能力显著下降。(2)检查维护不到位。由于运行条件恶劣,钢丝绳长期承受钢水的热辐射,其表面干燥无油,捻距增长,弹性消失,抗拉强度降低。2.事故间接原因(1)起重机投入使用前未经检验单位验收检验。(2)起重机操作人员未经安全技术培训,无证上岗。(3)无起重机安全管理制度,起重机无原始技术资料,无安全检查记录,重大维修未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1.特种设备使用前要经过验收检验。2.要有特种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制度。3.使用正确型号的钢丝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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