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确认不到位 盲目移车酿事故一、事故类别:起重伤害二、事故经过:2007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14 时 40 分左右, 天钢集团有限公司轧钢厂(原高线厂)机修工段拆装组起重工李 xx(男 37 岁)、组长强 xx、技术人员尚 xx三人,在轧钢车间二架轧机传动系统平台上更换二架轧机的背包电机。天车工李 xx、郭 XX 同时在轧线新 16T 天车操作室内。李 xx、强 XX、尚 XX三人在更换二架轧机背包电机快要结束时,地面人员通知强 XX 说四架轧机有活儿,强 XX 从平台上下到地面去处理四架轧机,离开前,告诉李 XX摘下吊装带。李 XX 指挥天车把吊装带从天车钩上摘下,然后站在二架背
2、包电机东侧,对天车司机发出移动天车手势,李 XX 操作天车从东向西移动时,天车检修吊笼的下端将李 XX 夹挤在二架轧机背包电机上。事发后,立即将李XX急送天津市第三中心医院抢救, 经初步诊断:李XX失血性休克、腹部闭合性损伤,腹腔内出血,胸部闭合性损伤,多发肋骨骨折,血气胸,16 时 30 分李 xx 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天车工段天车司机看到检修人员发出移动天车手势后, 在没有进行安全确认的情况下,盲目移动天车,将李 XX 夹挤在厂房天车检修吊笼与二架轧机背包电机上,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2)主要原因:机修工段起重工对天车司机发出移动天车手势后, 背朝天车检修吊笼,站在危险部位,安全防护意识差,违章操作是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3)间接原因:天车工段、机修工段、班组负责人对更换二架轧机背包电机工作危险性认识不足,对职工安全教育不扎实,对现场工作监督检查不到位,制止违章措施不得力,贯彻公司和厂安全管理制度不严格,是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天车工段天车司机郭 xx 配合天车司机李 xx 工作,负责监护和了望,郭 xx 没有尽职尽责,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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