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人之家 吊索强度不够断裂 吊物坠落倾翻压人事故2007 年 7 月 II 日 13 时 05 分,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特种冶金厂电渣分厂行车在吊运保温罩时,吊运链条断裂发生一起重伤害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为 158.7 万元。一、事故发生经过2007 年 7 月 II 日 13 时 05 分左右,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殊钢分公司特种冶金厂电渣分厂丙班炉前工于xx在指挥行车吊运 48 号保温罩(高度2.78 米,外径 1 米,内径 0.84 米,重量 1.15 吨)脱锭时,将保温罩提升离地面约 2 米高度后,行车小车由西向东吊出保温罩摆放区后,大车再往北平移时,
2、吊运链条突然断裂,保温罩坠地后向东倾翻,压至正蹲在 92 号炉前包扎进出水箱皮管的丙班作业长陶 xx(男,38 岁,冶炼工)后背,陶 xx倒地。后将陶 xx 急送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吴淞分院,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3 时 35 分死亡。经调查:4 月 28 日,特种冶金厂在对电渣分厂的安全检查中,发现保温罩上用于吊装的钢丝绳(吊索)有断股现象,口头要求电渣分厂立即整改,将钢丝绳换成链条。电渣分厂厂长高 xx 将此事交给分厂兼职安全员姜 xx负责, 姜 xx 安排电焊组组长沈 XX 完成此项工作。 沈 XX 当时在作业现场未找到链条,而后在小库房内发现了镀锌链条。于是向姜 XX 汇报,并推荐由该组电
3、焊水平较高的周 XX 来焊接。姜 XX 即请示高 XX 是否用该链条焊接后使用,高 XX 予以默认。周 xx 遂在现场协力工的帮助下,用“502”焊条将包括 48 号保温罩的 6 只保温罩更换的镀锌链条拼头焊接,经由高 xx、安全人之家 姜 XX、沈 XX 一同在现场查看无异常后,保温罩进入使用流转过程。48 号保温罩在 7 月 II 日使用过程中链条环缝处(非手工焊接环)突然断裂,致使保温罩脱落。查看“圆环链合格证书”,镀锌圆环链条级别为:普通链条;材料: a235;公称直径 8mm;内长 24mm、;外宽 16mm,;长度:25 米/条。破断试验负荷400kg;拉力试验负荷:300kg。该
4、链条一般用于防护栏使用。二、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一)直接原因在吊运 48 号保温罩过程中,错误使用普通镀锌圆环链条作为吊索,强度不够导致受力拉断。(二)间接原因1、电渣分厂在现场吊索具的选型、修理、点检、安装、实物管理上,没有按照特殊钢分公司及特种冶金厂 2006 年颁布的电梯、起重机械、吊索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2、在保温罩更换使用普通镀锌链条后,进入使用过程长达 2 个多月时间内,末发现此隐患。(三)主要原因电渣分厂对吊索具的使用没有按照特殊钢分公司及特种冶金厂2006 年颁布的电梯、起重机械、吊索具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执行,错误使用普通镀锌圆环链条作为吊索。综上所述,该起事故属生产安
5、全责任事故。安全人之家 三、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一)电渣分厂末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现场使用吊索具缺乏有效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该单位给予行政处罚。(二)高 xx,原电渣分厂厂长,在更换吊索具过程中末严格执行本单位相关规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三)姜 xx,电渣分厂兼职安全员,在吊索具的更换中,末经技术验算和按规定流程执行,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四)周 xx,特种冶金厂厂长助理,分管安全工作,末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发生负有管
6、理责任。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五)张 x,特种冶金厂厂长;金建平,特种冶金厂党委书记,末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四、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一)认真履行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管理者,特别是分厂厂长、作业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其重视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作业,切实承担起现场第一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安全人之家 (二)立即开展特殊钢分公司范围内各二级厂、专业管理部门、三级分厂对吊索具互查和抽查,从管理制度、管理标准、检查标准、现场使用状态、专人负责落实执行、专业知识掌握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等进行地毯式自查、互查和抽查。(三)重新布置要求特殊钢分公司各二级厂、专业管理部门进行岗位危险源辨识,2007 年 9 月底前,各二级厂、专业管理部门应完成自下而上的新一轮危险源辨识,完善预防措施,并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四)、进一步加强二级厂、专业管理部门、三级分厂对现场的检查力度,对各种违章行为,尤其是高危作业违章,加大处罚力度,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五)继续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保证员工的脱产安全教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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