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煤矿“2.27”运输事故2004 年 2 月 27 日 20 时 30 分, 济宁矿业集团鲁泰煤业公司太平煤矿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 1 人死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通过现场勘查和对有关人员的询问,查明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死者吕印国未将主提升钩头连接好,且未挂保险绳即发出信号提车,在矿车运行后没有及时关闭下变坡点处的挡车吊梁。矿车运行过程中,矿车销子窜出,造成跑车,在下车场翻车后,料车上的圆木将吕印国头部砸伤,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重生产轻安全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630轨道巷运输环节多,持有效证件人员少,为了完成矿安排任务,区队安排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2)装载圆木高度超过料车上边缘约 500mm。 (3)下变坡点跑车防护装置安设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使用的简易道岔不符合关于印发济宁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等规章制度的通知中的规定。2、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安全意识不强,自保互保意识差,无证上岗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太平煤矿没有及时对特殊工种进行培训,事故发生时, 全矿有 163 人特殊工种人员没有取得有效的特殊作业操作证,死者属于无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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