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塔吊折臂事故分析随着我国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业的主要设备塔吊的使用也日益广泛,与此同时,令人担忧的是,塔吊事故屡屡发生,导致人员财产的重大损失。前不久,华中某市竟发生一次塔吊事故死亡十余人的惨剧。为此,加强事故分析,改善设备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紧迫任务。 本文综合分析一次塔吊折臂事故,检查我国有关塔吊的立法(标准)状况和管理状况,旨在提请塔吊制造单位、 使用单位和管理部门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杜绝塔吊事故的发生。1 现场状况和事故经过(1)塔吊所吊两块钢模板(重 5t 以上)坠落在塔吊东南方向的工地围墙外距塔吊中心线 49.85m 处。(2)塔头四根主弦杆拉断三根,其中,靠塔吊起重
2、臂方向的两根主弦杆均被拉断。由于塔头主弦杆折断失去支点作用,吊拉起重臂、平衡臂的拉杆也失去吊拉作用,致使起重臂、平衡臂以塔头为轴向下坠落。起重臂砸在建筑物上严重扭曲变形,平衡臂砸在塔身上严重损坏。(3)变幅小车停在起重臂端部,变幅绳断开。(4)所幸整个塔吊事故没有人员伤亡,但百余万元的塔吊完全报废。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次事故属于重大事故。(5)本次事故的大致过程是:1994 年底,DC 公司有关人员操作塔吊从塔吊西侧七层楼上吊钢模板(距塔心 17.9m),在向南向东吊运摆放时发生事故。2 对本次事故的技术分析2.1 载荷状况查明载荷状况是分析塔吊事故的基础。但实际上,由于 DC 公司力图逃避
3、事故责任,准确查明事故发生时的载荷状况是有一定困难的,这就要求我们根据现场勘测情况对事故发生时的载荷状况加以分析。载荷通常指两个因素,即起重量和幅度。 起重量根据 DC 公司提供的数据是 5t,下面我们分析幅度。根据 DC 公司提供的现场平面图,本次操作若能将重物(6.682.752m)从安全网外放到地面,则 DC 公司本次塔吊作业的幅度应大于 3034.34m。超载率大于 12%28.1%。这样,可以看出 DC 公司本次塔吊作业的目的本身就是一次超载作业。国家标准严禁超载作业,特殊情况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超载作业时超载率也绝不能超过 10%。我们分析的结果是,DC 公司的超载率大于 12%28
4、.1%乃至 40%以上!看来DC公司超载作业是肯定的了,但塔吊上有一系列防止超载的安全装置,如果这些装置有效,使用过程中即使有意超载也不可能,这台塔吊的安全装置状况如何呢?2.2 力矩限制器失调是导致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1)本台塔吊的力矩限制器处于失调状态从拆卸塔吊时在 DC 公司塔吊事故现场拍摄的照片可以清楚地看出,本台塔吊力矩限制器的三个锁紧螺母均处于未锁紧状态。 这就是说,本台塔吊最重要的安全装置力矩限制器处于失效状态,根本不起作用。(2)力矩限制器失效的后果力矩限制器是塔吊上控制起重量和幅度两项指标的综合性安全装置,是塔式起重机上最重要的安全装置。 联系到本台塔吊,若力矩限制器起作用,
5、则起吊 5t 重物后,当变幅小车向臂端运行到 26.8m 到 29.4m 之间,变幅机构就应断电,使变幅小车停止向臂端运行。在此之前,当小车运行到 21.44m 左右,变幅小车就应自动提前减速至每分钟 7.5m 爬行前进。同时驾驶室内红色信号灯亮,发出警告。 由于本台塔吊力矩限制器的三套安全装置的锁紧螺母都处于未锁定状态,力矩限制器就不能起到上述作用。 这就使得本塔吊能自由地将 5t 重物送到危险幅度,直至发生塔吊事故。按照设计要求,起吊 5t 重物时的额定幅度为26.8m,超载10%的情况下幅度为29.4m,而本次事故中5t重物已运行到幅度大于30m34.34m以外,超载率大于12%28.1
6、%,这就难怪塔吊发生事故了!2.3 变幅机构制动器失灵是导致本次事故的一个次要原因在塔吊拆检中还发现本台塔吊的变幅制动器的摩擦片已全部磨损掉,制动器的制动力矩显著下降(下降50%以上)。 进一步,在检查HF箱时发现,DC公司违章接线导致了本塔吊经常使电动机在变幅制动器抱闸的情况下运行,这是导致摩擦片迅速磨损的原因。 变幅制动器的制动力矩显著下降将导致塔吊在紧急状况下不能有效制动变幅小车的运动。2.4 技术结论通过以上分析,由于本次塔吊作业的目的是一次超载作业,本台塔吊力矩限制器又处于失调状态,使得塔吊司机得不到超载警报的信息,力矩限制器的自动断电功能不能实现。这样,超载幅度越来越大,等到塔吊司机发觉情况异常时,超载幅度已经很大了。在大幅度超载的情况下,塔身和吊臂均形成相当大的弯曲变形,吊臂形成较大的负角。 由于变幅制动器制动力显著下降不能克服变幅小车的惯性力和因吊臂负角形成的下滑力,塔吊司机所采取的紧急制动措施也不能制止变幅小车冲向臂端。这样,由于超载、力矩限制器和变幅制动器失灵终于导致了本次塔吊折臂事故。3 本次事故所反映出的问题3.1 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对塔吊使用的保障体系国家在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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