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凤岗镇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 7.8 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2017 年 7 月 8 日下午 14 时左右,在凤岗镇油甘埔水心工业区 2 路 2 号厂房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一名工人在工作过程中摔进泡沫搅碎机,随后送往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东莞市政府迅速组织凤岗镇政府、凤岗镇安监分局、凤岗镇纪检监察室、凤岗镇公安分局、凤岗镇总工会、凤岗镇社保分局、凤岗镇人力资源分局、凤岗镇信访办、凤岗镇司法分局、油甘埔村委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案件进行调查,同时邀请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参与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通过现
2、场勘验、 查阅资料、 调查取证, 查明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一、事故发生相关单位和人员概况(一)事故发生单位: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油甘埔水心工业区 2 路 2 号厂房,法定代表人施令,经营范围加工塑胶原料,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441900001548976,公司成立日期为 2013年 3 月 26 日。(二)施雄达:福建省晋江市龙湖镇人,年龄:45 岁。施雄达和施令在2017 年 3 月 1 日签订了转让协议 ,施令将东
3、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现有的全部生产设备、办公用品、生产原料、成品及半成品等整体转让给施雄达,转让费 10 万元。转让各方并未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相关的备案登记;但由施雄达具体经营管理,对外缴付房租,施雄达为主要负责人。(三)事故设备情况:如下模拟图。1.事故设备分为传送设备和粉碎设备,粉碎设备投入使用约 2 年,传送设备于 2017 年 2 月投入使用;2.传送设备活动部位(5m1.1m 活动平面)未有效防护(设备转速 0.5m/s) ;3.传送设备两端离地高度分别 为 0.5m、 1.26m,防护栏为泡沫箱组合, 高度统一只有 0.78m;4.粉碎设备进料口上方 1.08 空 间(1.23
4、m0.88m)未防护;5.传送设备、粉碎设备显眼位置无紧急停止按钮;二、事故发生经过和现场处理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7 年 7 月 8 日下午 14 时左右,在凤岗镇油甘埔水心工业区 2 路 2 号厂房一楼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员工黄秀娇、张静坤和傅彩虹在车间撕胶带,突然看到搅拌机冒烟,黄秀娇从车间连忙跑去把电闸关了,然后听见搅拌机里面传来晏真华的呼救声,于是跑去办公室叫老板施雄达过来,施雄达来到现场拨打 120 和 119,消防队员将晏真华解救出来后,120将晏真华送去医院抢救, 2017 年 7 月 9 日经抢救无效后死亡。(二)事故应急情况事故发生后,施雄达和工厂员工分别拨打
5、了 119 和 120,施雄达拿工具拆搅碎机外面的保护罩,十几分钟后消防队员赶到现场,将搅碎机拆开,救出伤者,随后 120 送去医院抢救。(三)现场处理情况安监分局执法人员于 7 月 10 日上午接到群众来电,反映凤岗镇油甘埔水心工业区 2 路 2 号厂房发生一宗机械伤害事故。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事故发生地,拍摄现场相片,并将相关人员带回分局调查,责令现场暂时停止作业。三、事故造成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事故造成 1 人死亡。死者姓名:晏真华、汉族、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人,60 岁,工厂员工。事故相关方未对事故赔偿达成协议,目前初步估算,事故已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 5.4 万元(医疗费用) 。四、
6、相关部门、单位履职情况(一)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生产车间未粘贴警示标语,作业现场布局和设置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生产现场采用泡沫箱链接做成围栏,围在设备周边当做传送带防护栏,堵塞了安全走道。(二)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凤岗分局。根据工商部门统计数据,凤岗镇辖区内登记在册的企业达到 3500 多家,该数据还不包括无牌无证的非法企业,远远超过了凤岗安监局 2017 年执法检查企业总数 256 家,事故企业东莞市晋深塑胶原料有限公司未被列入 2016 年和 2017 年安监分局执法重点企业名录。根据凤岗安监分局 2017 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2017 年全年执法检查企业总数不少于 256 家(其中重点企业 113 家,均为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等重点行业企业) ,根据统计,凤岗安监分局上半年累计完成检查数量达到 229 家,完成了全年计划任务 256 家中的90.5%,安监分局已超计划完成执法检查工作。五、事故发生的原因(一)直接原因晏真华在工作时被粉碎设备卷入挤压致死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原因分析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