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设下陷井2001年1月27日6时30分, 某烧结厂一烧结车间五班皮带操作工罗某 (男,26 岁)与同班的操作工胡某进行接班前卫生清扫工作,罗某叫胡某去矿槽处打扫卫生,罗某拿着铁铲到加湿皮带机处搞卫生。约 7 时 15 分,罗某在运转的加湿皮带驱动机处清扫卫生时,由于身体接触运转的增面轮与皮带部位,被卷入增面轮与皮带之间,卡夹在皮带中。一烧结车间值班人员在模拟屏发现皮带停运,便安排人员出去检查。此时前来接班的皮带操作工韦某走到加湿皮带处, 发现加湿皮带停运而电机仍转动, 立即关掉电源。电机停转后,韦某看见驱动机构增面轮与皮带处有人被夹住,于是便急忙通知当班人员前来抢救。当班人员
2、闻讯赶紧到现场,发现罗面朝皮带,被皮带与增面轮夹住,头部在增面轮上方的改向轮东侧,脚悬在增面轮下方的西侧,于是欲将罗从皮带下拉出。由于卡夹较紧无法拉下,便用力将皮带割断,罗与所用铁铲随皮带一同落地。当班人员将罗某抬出后,立即对罗某进行现场人工呼吸,直到柳钢职工医院医生赶来后由医生抢救。7 时 28 分,经医生检查,罗某因颅脑损伤,呼吸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原因:1、皮带运输机在设计时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在使用前的内部“三同时”审查时未发现此问题。2、该工程在投入生产后,安全检查监督不力,没有发现皮带运输机 的不安全因素,未及时采取防护措施。3、皮带工岗位操作规程中,清扫工作安全注意事项不具体。4、烧结厂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职工安全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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