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分厂“211” 阜新工程维护队吊车侧翻设备事故一、事故经过:2014 年 2 月 11 日中午 11 时, 电气分厂及阜新电气队人员在蒸发塘露天输水管线旁铺放电缆,阜新工程公司雇佣河北盐山县东方运输队流动式起重机 (型号 JQZ20B) 装卸电缆,该起重机于 2013 年 8 月 14 日经赤峰市特检所检验合格。作业时吊车三节起重臂全部伸出,将电缆轴悬在堤坝沿上,电缆轴放空后,吊车司机准备将空电缆轴由吊车右侧方堤坝放置到左侧方地面上,在没有收起重臂及钢丝绳的情况下,开始旋转吊车转台,电缆轴由西至东开始吊起,由于旋转速度较快,电缆轴在空中画出弧线,还没来得及将电缆轴放下,吊车发生了侧翻。二、事故原因分析:(1)吊车司机在作业前,由于场地限制,未将左侧两个支腿完全伸出支撑;(2)违反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中的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快速转动转台,带动电缆轴向外侧抛摔,增加了力矩,转至左侧时使车辆重心已超出支撑范围倾倒;(3)吊车司机安全思想意识淡薄,对习惯性违章存在侥幸心理。三、防范措施:要求阜新工程公司安环部加强吊车司机入厂的安全教育,增强吊车司机安全意思,杜绝“三违”发生,克旗煤制天然气安环部将组织专人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未进行安全教育入厂吊车司机将对阜新工程公司进行严厉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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