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SC-125 带电作业车侧翻事故某供电所于 2002-09-05T14:00 在对 10 kV 庙镇线 5 号支线进行带电搭接搭头工作中发生了一起车辆侧翻事故,车辆型号为 SC-125。从现场情况看这是一起极为普通的带电作业项目,发生此类事故实属不该!1 背 景庙镇线 5-1 号杆被一农民驾驶的手扶拖拉机撞断,杆根错位,杆上导线 LGJ-35 及 S2 瓷横担双重装置将 13 m 电杆拉住,开关未跳闸,此时线路处于有电状态。考虑到安全施工和供电可靠性等因数,决定对 5 号支线停电抢修,让干线继续供电,待抢修工作完成后,再带电搭接支线搭头。2 事故经过及原因(1) 按道路交通法规规定,车辆应顺车
2、道靠近右侧停放,但事故车偏偏要在无任何特殊的情况下逆向行驶、停靠,且整个施工过程中未拉红白带或放置锥形的警示路障。(2) SC-125 水平支腿伸出只有 50 cm,现场位置非常好,施工人员为了贪图方便,无视规范操作要求,不伸水平支腿,仅用垂直支腿来平衡带电作业车,这是导致这起车辆侧翻事故的起因。(3) 车辆一次就位后,先搭中相及靠人行道侧的边相导线,二相导线搭好后再搭接靠道路一侧的搭头,此时将工作斗位移并继续搭接第三根导线搭头直至工作完毕。带电作业结束后,欲将工作斗放置原位。为了避让架空路灯支架,将工作斗向道路侧稍外移并下降绝缘臂,使工作人员头部低于支接导线(工作人员在斗上操作) ,再旋转工
3、作平台使工作斗向人行道侧转移,再下降基臂避让灯架,此时斗内操作人员只顾及灯架及车臂架之间的距离,忽视了转移过程中车的重心偏移,使车辆的平衡体系遭受破坏,导致车辆侧翻,外斗离地约 2 m,内斗抛甩着地,2 个工人从内斗中被抛出,其中 1 人股骨骨折,另 1 人头颅内出血,幸好未伤及路人。(4) 在工作斗内进行任何工作必须要系用保险绳,但工作人员未实施,若系上保险绳,人员可能被悬挂在半空中。另外,正常工作没有必要在工作斗内站立 2 人。3 启 示(1) 车辆一定要按规定停放,并设路障;(2) 在有条件的场合工作,有水平支架的车辆一定要伸足,受环境条件限制时, 其斗臂车的工作范围要相应限制, 否则应采取其他作业方式;(3) 不贪图省力,不任意改变作业规定,否则祸害四起,痛苦缠身。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