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盲目提高场内集卡车速度刮倒路人案情介绍2006 年 5 月 4 日晚 23 点左右,*船作业,内集卡 12 号的作业位置是码头面第 4 路 3 号岸桥,内集卡司机王某驾驶 12 号内集卡从 3 号引桥上码头面,看到第 4 路前方无车,桥吊在等候,就提高了车速,行至 4 号岸桥时, 看到右侧斑马线上有人(当时 5 路的理货员董某在 4 路靠海侧斑马线上而朝西侧在行走),尽管采取了鸣喇叭、降低车速的措施,董某还是被 12号内集卡刮倒在地,后送北仑开发区医院校查,诊断为皮肉挫伤。事故原因分析1、安航公司 12 号内集卡司机王某为新司机,码头知识欠缺,安全意识淡薄,业务技能不熟练为赶效率,盲目提高车速
2、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2、第 5 路理货员董某在作业中没有仔细观察来往车辆动态,且身体大部分超出斑马线安全意识淡薄,警惕性不高,是造成本次事故的次要原因。整改措施1、安航劳务公对此次事件认真反省,加强安全教育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力度,总结此次事故的教训和严重性,并在公司内部通报,切实传达到每一个司机,整顿结果书面报安办;2、对安航劳务公司内集卡司机王某停工一个星期并由安航公司对其进行安全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安办对其进行考核井视其考核结果安排上岗同时对安航公司考核 200 元人民币的处罚,并由安航公司赔偿理货员董建的全部医药费;3、外轮理货公司对所属码头面理货员加强安全教育的培训,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责任心。4、责成内集卡司机王某和理货员董建分别在班组安全会议上以身说法,教育同行,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针对此事故,安航劳务公司和外轮理货公司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的重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增强工作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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