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苏州沙钢集团有限公司叉车碰撞事故(一)事故概况2003 年 2 月 4 日 3 时 40 分,江苏苏州沙钢集团北区润忠公司三轧车间乙班叉车工高建平在将两捆线材(重 4.9t)运到车间外堆放过程中,出车间门左转弯上厂区大道时,2 名骑自行车巡逻的警卫被叉车撞压,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30 万元。该设备起重量 8000kg,自重 11310kg,起升高度 4000mm,系轮式自行专用机械。该车灯光系统、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均符合要求。未经检验和注册登记。(二)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是驾驶员夜间驾车作业思想麻痹,对厂区道路的交通状态疏于观察,盲目行驶所致。2.警卫人员夜间骑自行车巡逻,途经作业区域未能靠厂区道路右边行驶也是一个原因。3.由于车间光线较强,堆放货场光线不是很亮,叉车驶出车间,光线反差对驾驶员视力也造成一定影响。4.管理不到位,安全教育针对性不强。(三)预防同类事故的措施1.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2.加强对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要加强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确保厂车驾驶人员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上岗。3.在用厂内机动车辆必须经检验合格与注册登记,取得厂内机动车辆牌照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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