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江“4.1”特大交通事故一、事故简要经过成都长途汽车运输公司旅游车队驾驶员段建兵驾驶野马牌SQJ6750A 客车(川 A14168),于 2002 年 3 月 3l 日 8 时从西藏察隅县出发到成都, 2002 年 4 月 1 日晚 20:10 分左右, 行驶至国道 318 线 3009km+900m处, 客车翻于距路面高 145m 的公路坎下, 车上共乘 18 人, 当场死亡 7 人,送雅江县人民医院抢救中死亡 3 人,重伤 7 人,轻伤 1 人,车辆报废,直接经济损失 25 万元。二、事故发生原因分析及责任认定经雅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干警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根据制动轮胎拖印长度,汽车速度为 40-50kmh,汽车左前轮制动痕迹为明显拖印,右前轮为压印,该路段为陡坡路段。驾驶员段建兵行驶在该路段,当发现前方路基下沉路段,采取紧急制动,由于陡坡超速行驶,制动单边造成客车方向向左跑偏,后轮侧滑侧翻于公路坎下,驾驶员段建兵忽视安全,未及时排除制动单边故障,超速行驶,临危操作失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19 条、第 36 条之规定,负此次特大事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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