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后驾车致一死一伤企业名称中国铝业青海分公司发生事故时间 2003 年 1 月 12 日伤亡人数死亡 1 人、轻伤 1 人生产过程其他直接经济损失万元间接经济损失万元事故经过:2003 年 1 月 11 日下午 16:00 左右,运输部工艺车队抬包车司机陆某前往第三电解厂执行拉运铝抬包任务,21:00 左右拉运完小夜班 12 包铝水,陆某开车来到 4#道口,与正在 4#道口值班的职工马某聊天商量喝酒,并一起开车到 3#门附近一家小卖部,由马某购买了一瓶河套老窖白酒以及一袋花生米,随后回到 4#道口喝酒,酒于 24:00 左右喝完。次日凌晨 0:30 左右,陆某离开 4#道口开车前往三电解执行拉
2、运铝抬包任务,离开前,马某给陆某钱,叫陆某干完活后带一瓶酒回来。大约 3 点钟左右,陆某用马某给的钱买了一瓶河套老窖白酒。4:50 左右,陆某拉运完大夜班 12 包铝水,再次开车去 4#道口与马某继续喝酒,直至早上 8:00 左右方离开。随后,陆某开车回到车队,将车停在车队门前的路边,趴在方向盘上睡觉。8:20 左右,从大通前来上班的叉车队司机薛某、陈某来到车队门前,想找一辆车送往叉车队,此时看到停在路边的陆某,薛某打开车门问陆某能不能送他俩到叉车队,陆某回答说行,随即薛某和陈某就坐到了陆某的车上,上车后,薛某和陈某闻到陆某身上有酒味,并看到还剩下一小半酒的酒瓶,就问陆某是否喝酒了,陆某承认是
3、喝了点,他俩问陆某行不行,陆某说没问题。于是薛某、陈某就乘坐陆某的抬包车到运输部办公楼右前方下车。此时叉车队司机张某、李某正在此处等候 8:50 的骨干车,陆某见到张某后,叫张某上车,张某就上了陆某的车。上车后,张某看到陆某车上还有一小半酒的河套老窖酒瓶,并闻到有酒味,就问陆某是不是喝酒了,陆某承认喝了点。然后张某乘坐陆的车从运输部右前方调头,经由中央大道开往工艺车队方向,当车行至中央大道南侧距 1#大门 25 米左右时,将正在前面行走的炭素厂煅烧车间下班职工杨某、康某撞倒,撞人后陆某并未采取制动措施,车辆从杨某头部、康某脚部压过,造成杨某当场死亡,康某脚、腿部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此时,陆某仍
4、然没有采取制动措施,直向大门开去,抬包车直至离 1#大门 1.5 米左右方才停住。事故原因:1.运输部工艺车队司机陆某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酒后驾车,失去对车辆的驾驶控制,是造成此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2.运输部工艺车队司机陆某和铁运队道口工马某,无视公司有关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在岗期间喝酒,以致陆某酒后驾车,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3.运输部叉车队司机张某无视公司有关规定,违章乘坐工艺车,在明知陆某喝酒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制止,仍然乘坐工艺车,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4.运输部叉车队司机薛某、陈某无视公司有关规定,违章乘坐工艺车,在明知陆某喝酒
5、的情况下,不但没有制止,仍然叫陆某送其至叉车队,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一个主要原因。5.运输部叉车队副队长任某责任心不强,夜间值班脱岗,以致对在岗喝酒、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未及时发现,是导致此起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6.运输部工艺车队管理混乱,在 1030 抬包车撞人事故发生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班组管理松散,形同虚设,以致职工在岗喝酒、酒后驾车等严重违章行为没有得到有效制止,是酿成此起重大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7.运输部管理不到位,各项规章制度没有得到认真落实,安全管理松懈,2002 年连续发生多起事故,在公司领导及职能部门多次现场办公、检查、督促的情况下,仍然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以致事故
6、接连发生,逐步升级,也是导致此起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的一个重要原因。事故责任及处理情况:一、事故责任分析 1.运输部工艺车队司机陆某无视公司有关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在岗喝酒,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有关规定,酒后驾车,对此起事故负全部责任。2.运输部铁运队道口工马某,无视公司有关规定,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在岗期间喝酒,对此起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3.运输部叉车队司机张某,无视公司有关规定,违章乘坐工艺车,在明知陆某喝酒后,不但没有制止,仍然乘坐陆某驾驶的工艺车,且在行驶中致人死亡,对此起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4.运输部叉车队司机薛某、陈某,无视公司有关规定,违章乘坐工艺车,且明知陆某酒后驾车,不但没有制止,仍然叫陆某开车送其至叉车队,对此起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5.工艺车队抬包班班长耿某、副班长李某,疏于管理,对此起事故负直接管理责任。6.运输部工艺车队副队长方某,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管理不力,在 10.30 抬包车撞人事故发生后,没有认真吸取教训,对此起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7.叉车队副队长任某,责任心不强,1 月 11 日夜间值班期间弄虚作假,隐瞒脱岗事实,严重失职,对此起事故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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