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驾车,自食恶果一、事故经过2003 年 11 月 4 日乙班,二工区员工李麦生、亓振龙从-350 米水平东区电梯井运送中长锚杆托板至-322 米水平后,李麦生一人从 81 溜井附近操作28#WJD0.75 铲运机倒运托板时被铲运机挤伤,经抢救无效工亡。二、事故原因1、李麦生作为非铲运机司机,无证违章驾驶,操作不当,被铲运机挤压伤,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2、二工区对施工现场管理不善,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制止习惯性违章作业不力,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3、同班作业人员亓振龙安全监护不力,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重要原因。4、矿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力度不够,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不强、自我防护能力差,也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一个原因。三、点评此起事故的发生是因为其本人为图省力,在无证、不了解铲运机性能状况的情况下,盲目违章驾驶铲运机,导致铲运机挤伤死亡。铲运机这种特种设备,需要经过严格正规的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就等于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