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 年“4.2”武昌站职工轻伤事故事故概况:2007 年 4 月 2 日武昌站运转车间一班 5404 调车组在车辆段进行库内甩挂作业,作业计划 23 道+9、2 道1、23 道+6,4 月 3 日 0:40 分左右,作业至 23 道+6 与 23 道原存停留车辆(4 辆)连挂时,由于钩销未落槽,致使原存留车辆溜逸,3 勾连结员杨磊(现年 25 岁)违反调车作业标准,徒手用道渣止轮防溜,导致右手中指受伤,送医院手术后,从中指中节以上截指,构成人身轻伤事故。原因教训:1、在武昌站“4.3”事故中连接员杨磊反复违章,在负责 23 道6,与 23 道原存车(4 辆)连挂时未按规定对原存车进行防溜的情况下就指挥车辆连挂,在存车车辆溜逸的情况下,又违反人身安全的规定,徒手使用道渣止轮,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2、班组长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互控责任不落实。在“4.3”事故中,调车长未认真督促调车组人员携带止轮木作业,同时在作业中未得到连接员存车防溜已采取的联控汇报的情况下,仅凭连接员的可以连挂的报告就指挥调机进行连挂作业,完全放弃作业中的安全监护和安全互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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