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案例简述】2005 年 7 月 24 日,某电厂物业公司车队客车驾驶员杨某驾驶沈飞交通客车(核载 43 人,实载 30 人,含驾驶员)从市区驶往电厂方向。20 时 20分行至该线 K24300 米处时,因超速行驶,加之雨天路滑,致使该车在下坡右转弯时驶出公路东侧,翻下公路东边的山坡,造成 2 人重伤、13 人轻伤、15 人轻微伤,大客车严重损坏的交通事故。【案例评析】1 驾驶员杨某驾车超速行驶 (限速 40 公里/小时, 实际车速 49 公里/小时) 。2当天暴雨,路面湿滑。【案例警示】1加强对驾驶员的管理,提高驾驶员安全行车意识和驾驶技术水平。2制定有针对性和切实可行的雨季行车措施及事故防范措施,严格执行。3 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修保养及出车前的车况检查工作, 严禁开“带病车”。对出车前的车况检查情况要有记录,相关责任人员在记录上签字。4认真分析行驶路线的危险点,提前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如:进入危险弯道前必须严格限速、鸣号、靠右行驶。5下大雨,视线不清时,应找安全地点停车;待雨停能见度好转再行车。6杜绝开疲劳车、情绪车,严禁酒后驾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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