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桃浦站专用线交接存在漏洞,给事故处理造成难度概括:2008 年 4 月 28 日,呼和浩特站发桃浦站聚氯乙烯一车,2400 件,60 吨,车号 C4928768,票据记载托运人装车。5 月 5 日到达桃浦站,5 月6 日送机场专用线卸车,卸前检查发现苫盖篷布其中一块近车辆端部处顶部下凹,且凹处内有积水。掀开篷布后,见该端部处货物明显缺少,会同公安实卸 1877 件,较运单记载 2400 件少 523 件,全车货物保价 35 万,实际 48 万。根据到站卸车前照片和途经公安部门视频监控资料显示,该车在途中篷布苫盖已明显发生变化,因双方在划责中产生异议而多次互退案卷,最终由局间协商,虽未让到站承担
2、责任,但在各作业环节和事后处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原因:1、站车交接和路企交接不认真。桃浦站到发列车的货检工作由外勤车号员兼任,从所拍该车现场照片看,苫盖篷布虽顶部状况无法发现,但其中一块近端部明显下陷,且篷布及绳网捆扎松动,栓结零乱,在交接检查中应能发现而没发现,失去免责时机。2、货运事故处理安全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在对该起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货运记录编制用词表述不清,没有根据自拍照片进行分析,调查答复不及时,处理草率。教训:1、进一步提高货运安全人员业务素质,严格按作业标准处理货运事故。2、要加强货运事故现场的勘察,货运安全室要掌握现场情况,真正发挥货运安全作用。3、严格按管规规定做好站车各环节交接检查工作,加强工种间协调配合,完善专用线作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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