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章翻车作业造成人身死亡事故【案例简述】2010 年 7 月 18 日 10:15,某电厂一期#1 翻车机 50 节重车对位,翻车机操作员石某、迁车台操作员王某(二人均为聘用工) 、重车摘钩人员徐某(聘用工) 、扶钩人员张某(事故身亡者,女,48 岁,聘用工)当值。重车于11:07 开始翻车,前三节车翻卸车排空正常。11:22 左右,第四节空车入迁车台,#1 迁车台迁空车对准空车线,张某检查完毕后,向迁车台值班员王某发出推空车手势信号。此时,重车摘钩人员徐某发现第二、三节空车之间钩头没有挂上,遂高声喊告张某该异常情况,张某随即快步走向第二、三节空车之间空档处,准备重新扶钩。此时,迁车台推第四节
2、空车,带动第三节空车撞击张,张某被重撞后倒在两轨道之间。现场人员发现后立即停止#1 迁车台运行,查看人员伤情,汇报有关领导,并拨打 120 报警。12:15 左右,张某被送至市中心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例评析】张某发现空车线上第二、三节空车未挂上的异常后,在未向迁车台司机报告且未采取停止牵车作业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未经允许,擅自进入空车线,违章作业,导致运行中的空车调车机推动第四节空车入空车线,连上第三节空车后继续行进,将张某撞击倒地而致其伤害。【案例警示】1.现场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不强。2.外包单位对人员的管控、安全教育不到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未完全建立起来,对现场工作的危险点没有综合分析、判断。3.该电厂对现场工作的管理不到位,未充分分析工作现场的危险点,现场工作人员与值班操作人员存在通信盲区,现场工作人员不能与值班操作人员进行及时、有效的沟通。4.该电厂对外包队伍管理存在漏洞, 没有监督外包队伍强化人员安全教育,提高人员安全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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