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5.31”荆门南站调车脱线 D 类一般事故事故概况2009 年 5 月 31 日 5 时 05 分, 荆门南站运转二班调车区长下达第 4 批调车作业计划,调车作业计划为:11+41、23-23、19-14、13-4、 21+17、炼东-10、蛋 1-5、炼西-2、19+16、货 1-16、货 2+6、货 1-6。6 时 17 分,作业至第 6 钩炼东-10 时,因炼专线走行距离过长(炼专大门前 550 米,大门后700 米),蛋 1-5 后又进炼西-2,调车长为图省事,擅自变更调车作业计划,将炼东 10 辆车暂时停放在炼专走行线上(专用线大门外),以便与第 8 勾一同送入炼厂专用线,
2、且未告知前方制动员采取防溜措施,擅自指挥机车停车。车列停妥后,摘开软管,提钩时,因车钩处于拉伸状态,调车长就指挥机车压钩后提开机后第 7、8 位车辆间的车钩,此时摘下的 10 辆车距离炼厂专用线大门约 100 米, 因炼专走行线往专用线方向为下坡道(最大坡度为 27),车组开始溜逸,在车组前端的制动员发现车辆溜移后,拧紧了最前方车辆的人力制动机,但未能有效制动,车组并未减速,其便跳下车辆。10 辆重车从炼专走行线溜进炼东线并冲出土挡,造成第 1、2、3、4位车辆和第 5 位车辆前位台车脱轨。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D 类事故。定宜昌车务段全部责任。原因教训1.调车长严重无视作业规定,偷懒省事、违章蛮
3、干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在调车作业过程中调车长为偷懒省事,胆大妄为,严重无视“在超过 6坡道的线路上不得无动力停留机车车辆”和“调车作业摘车时,必须停妥,采取好防溜措施, 方可提开车钩”以及 行规 第 54 条“变更调车作业计划前,必须取得调车领导人同意调车指挥人变更调车作业计划时,必须停车向有关人员传达清楚听取复诵”等一系列作业规定,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2.制动员联控安全责任意识淡漠,互控机制不落实,应急处理不力。炼东-10 作业过程中,调车车列提前停车,前方制动员不闻不问、漫不经心,未尽到安全互控职责。当发现调机带车离去,本钩车组开始溜逸后,仅对第一位车辆采取了人力制动机制动,未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制动车组,失去了防止事故发生的最佳时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3.车站值班干部关键点盯控不到位,违反上岗监控有关规定,明知车站货场、专用线点多线长,尤其是炼厂专用线作业环境复杂、线路坡度大,其卸煤货位正处于坡道上,该地点作业属车站调车作业安全关键环节,但未能进行有效盯控,调车作业安全关键点、关键环节监控不到位。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