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改建项目施工安全责任书(建设单位)所负责的 建设项目,因工程进度需要,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确定 (项目负责人)为该项目的安全责任人,负责相关安全手续的申报办理及现场的所有安全事项。为保证安全,我单位承诺做好如下安全工作:1.建设(装修)项目的施工必须依据经消防部门审核合格的图纸进行,禁止出现违规施工、冒险蛮干的情况。2.建设单位对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签订安全责任合同。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公司一切安全管理要求。3.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分别安排专人负责现场安全,对所有人员和合现场施工进行安全检查,安全管理部门对现场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问题,立即停止施工整改,并对直
2、接责任人和安全负责人处理。4、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擅自改变建筑结构和用途,必须使用不燃材料。严禁违法使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材料进行装修装饰。5.为保证该区域后期的安全,必须安装消防自动报警灭火设施,工程项目竣工前必须将灭火器等所有消防器材配置齐全。6.建设施工区域的电气设施在公共通道处设置统一的电源控制配电盒, 以利于使用过程中能从外面断电管理。工程项目的电气设施投入使用前必须经电气安全检测合格。7. 施工过程中明火作业必须提前一天提报预算,动火前必须经安保现场审核批准,动火中现场专人全程监护,清理一切可燃物,动火后监护人现场监护半小时以上。8.需要放置包装箱、
3、泡沫等易燃品的部位/房间,照明灯具须有防护罩。9. 依据消防设计规范保证有畅通的安全通道、安全出口,设置醒目的疏散指示、安全出口标志和应急照明灯,确保应急情况下人员及时疏散撤离。10. 工程竣工必须报消防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1.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后期使用过程中,因施工安全控制不到位、消防设施安装不到位、电气设施不规范、消防审核验收手续不到位等所造成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消防、 安全申报手续办理不及时, 现场安全控制不到位出现的一切违规行为、 安全事故、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等,我单位愿承担全部责任,相关责任人自愿接受集团规定/国家法规的处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签字) : 单位负责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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