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3 ,大小:12.79KB ,
资源ID:160671     下载积分:2 金币    免费下载
快捷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扫码支付 微信扫码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加入VIP,免费下载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aqrzj.com/docdown/160671.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不扣费)。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下载须知

1: 本站所有资源如无特殊说明,都需要本地电脑安装OFFICE2007和PDF阅读器。
2: 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3: 文件的所有权益归上传用户所有。
4. 未经权益所有人同意不得将文件中的内容挪作商业或盈利用途。
5. 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并不能对任何下载内容负责。
6. 下载文件中如有侵权或不适当内容,请与我们联系,我们立即纠正。
7. 本站不保证下载资源的准确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同时也不承担用户因使用这些下载资源对自己和他人造成任何形式的伤害或损失。

版权提示 | 免责声明

本文(沈海高速公路青岛市胶州段 “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例.docx)为本站会员(一米阳光)主动上传,安全人之家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安全人之家(发送邮件至316976779@qq.com或直接QQ联系客服),我们立即给予删除!

沈海高速公路青岛市胶州段 “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例.docx

1、沈海高速公路青岛市胶州段 “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案例2016 年 4 月 9 日 0 时 53 分许, 沈海高速公路上行线 618km+900m 处(青岛市胶州段) , 发生一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造成 8 人当场死亡, 17 人受伤,3 车受损。一、事故发生经过2016 年 4 月 9 日 0 时 53 分,方强驾驶苏 NFG172/ 苏 NE758 挂号重型普通半挂车,沿沈海高速公路北往南方向行驶至 618km+900m 处(青岛胶州段) , 适遇罗晓刚驾驶鲁 K86618 号重型平板货车在同车道前方同向行驶,苏 NFG172/苏 NE758 挂车前部与鲁 K86618 号车尾部追尾

2、碰撞后,鲁K86618 号车失控撞开右侧护栏驶入右侧沟内。 苏 NFG172/ 苏 NE758 挂号车碰撞后, 撞开中央护栏后驶入对向车道, 恰遇汪正军驾驶的鄂 J00087 号大型卧铺客车由南向北行至此处,苏 NFG172/ 苏 NE758 挂号车车辆左前部与鄂 J00087 号大型卧铺客车左前部刮擦碰撞,后返回至北向南左侧车道过程中,瓷砖倾泻,砸压在卧铺客车内,并洒落在中央护栏周边。事故造成 8 人当场死亡,17 人受伤,三车及部分货物受损,部分路政设施损坏。二、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根据交警部门认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为:方强行车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超载的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未确保安

3、全,在行车过程中未认真观察路面情况,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应承担事故该交通事故主要责任。罗晓刚驾驶反光标志不符合国标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 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粘贴符合技术条件的反光标志。 ”之规定, 应承担该交通事故次要责任。(二)间接原因1.沭阳县凤其运输中心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国家、省、市各级关于道路运输经营的法律法规,对本单位名下的车辆未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对车主及驾驶人安全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导致该车车主方强自行负责运输业务,在运

4、输经营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车辆超载且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较大交通事故,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2.山东英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在车辆管理维护上存在漏洞,未严格落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鲁 K86618 号重型平板货车未按相应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粘贴符合技术条件的反光标志,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事故发生。3.博运公司在没有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情况下,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其名下车辆在全国范围内非法营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博运公司自2015 年 3 月份至 2015 年 10 月份之间以公司名义登记了客车 57 辆,车辆使用性质分别为 14 辆公路客运,43 辆营运转非营运。14 辆公路客运性质车辆均没有办理道路客运资质,但通过伪造道路运输证 、自制客运包车标识牌等手段,非法从事道路客运经营。该公司及车辆均不具备道路客运资质,公司实际只有胡红兵和涂建兵两人,无法在日常管理上主动去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对车辆及驾驶人员放任不管,不能有效地进行安全管理和教育,导致车辆及驾驶人员严重失控,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三)事故性质认定经事故调查组调查分析和综合认定,沈海高速公路青岛市胶州段“4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