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 8 月 15 日合福线职工重伤一般 B 类事故1.事故概况。2015 年 8 月 15 日 9 时 50 分,南昌局鹰潭供电段婺源供电车间婺源合福接触网工区 1 名接触网工,在练兵场进行支柱肩架安装练习作业时,从斜腕臂底座肩架处坠落受伤,构成铁路交通一般 B 类事故。2事故原因该接触网工在使用安全带过程中未将安全带带钩保险环锁闭,导致安全带带钩从安全带固定环中脱出,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和主要原因。3.事故责任。南昌局鹰潭供电段全部责任。4.事故教训(1)安全用具管理不到位。一是工区未按规定每旬对班组公用的安全用具进行一次自检。二是工区没有按照鹰潭供电段安全用具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安全带、脚扣等安全用具进行编号,也未建立登记、试验、检查台账,并进行试验。(2)安全用具质量排查未落实。车间未按照鹰潭供电段关于开展安全用具质量管理排查的通知的要求,对安全带、登高脚扣及脚扣小皮带、登高三角板及挂绳、各类楼梯,安全帽、验电器、接地封线等进行自查,没有建立 2015 年安全带负重试验记录。(3)劳动安全教育不到位。该单位对该接触网工的入段三级安全教育车间级试卷中,没有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相关内容,在从昌福线抚州车间调到婺源车间工作的转岗教育试卷中,也没有如何正确使用安全带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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