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员斜巷违章扒车被撞死事故11 月 28 日 18:40 左右,某矿通风队爆破员占某升井时,在-300m 水平暗斜井违章扒车,头部撞在棚梁上,造成占某当场死亡。一、事故经过11 月 28 日四点班,通风队爆破员占某被派到-300m 水平东大巷掘进头爆破,18:20 爆破完,占某要求升井,该工作面班长胡某没有同意并不予签字。10min 后,占某擅自离岗从暗斜井升井,途中扒上由-300m 水平提往-140m 水平的 1t 矿车, 当车上行至-180m 水平交叉点以上约 12m 处时, 占某头部撞在棚梁上,被摔在巷道中间(此处棚梁较低,高度为 1.38m) ,矿车继续上提,无人发现。后来,在-14
2、0m 水平开车的绞车司机刘某下第一辆矿车行到-180m 水平以上约 1m 处时,发现提升钢丝绳弯曲,刘某立即停车下去检查,看到占某头朝上趴在空车底下道心中,刘某立即向队干部汇报(当时 19:10) ,矿调度室立即组织人员入井抢救伤者,后经检查确认占某已于 20:40 死亡。二、事故原因1.死者占某违章在行车的暗斜井中行走并违章扒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2.暗斜井底弯道临时信号工朱某工作不负责,未能按照“行车不行人”的要求严格把关,占某从暗斜井升井时未制止,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3.事故地点棚子太低,不符合规程规定且未及时处理,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4.矿、队领导“安全第一”思想树立得不牢,对职工教育得不够,致使劳动纪律松弛,职工提前升井,违章扒车,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三、防范措施1.进一步贯彻党的安全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教育,认真反“三违”,杜绝事故发生。2.严格执行斜巷“行车不行人”制度,加强对“三固定”“四保险”的管理。3.加强关键岗位顶岗工人的安全教育工作,让他们对工作严肃认真,尽职尽责,严守岗位,不脱岗。4.翻修暗斜井上部 25m 棚梁,使其高、宽符合规程规定。四、启示人员、机器(车) 、制度、环境等都在事故中凑齐了,需要强调的是各方面人员认真对待本岗位的安全认知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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