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明区“4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19 年 4 月 14 日 14 时 21 分,佛山市高明区杨和镇杨更线横岗村前路段(X525 线 K2+000 处)发生一起两车相撞致 3 人死亡、1 人受伤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4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副省长、公安厅长李春生,佛山市委书记鲁毅,佛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朱伟,广东省公安厅副厅长孙太平, 佛山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蔡家华,佛山市副市长、公安局长邓建伟立即做出批示指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妥善处理事故善后事宜,全行业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
2、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佛山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监察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市总工会和高明区人民政府负责同志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高明区“4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调查组聘请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广东省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广东省中智痕迹司法鉴定所协助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检测鉴定、专家论证、查阅资料,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
3、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总结了事故的主要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2019 年 4 月 14 日 14 时 21 分,周志芬醉酒后驾驶粤 EN572D 号牌小型轿车搭乘 3 人沿 X525 杨更线由更合往杨梅方向行驶至 X525 杨更线K2+000 处(高明区杨和镇横岗村前路段)的弯道时,遇黎家辉驾驶赣CN6611 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 C9N68 挂号牌重型仓栅式半挂车)沿X525 杨更线由杨梅往更合方向越过道路中心单黄实线驶至, 导致挂车左侧第一轴区域与小型轿车左前部发生碰撞,小型轿车继而被反推翻侧路外,造成周志芬及小型轿车车上乘客
4、梁德红、冯景芬当场死亡,小型轿车乘客潘福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1.事故信息接报和应急处置情况2019 年 4 月 14 日 14 时 23 分,佛山公安局 110 指挥中心接报后,分别于 14 时 25 分通知高明区明城镇交警中队、14 时 26 分通知高明区消防大队、14 时 26 分通知高明区明城镇华立医院、14 时 46 分通知高明区杨和镇交警中队、14 时 48 分通知高明区杨梅医院。14 时 50 分消防人员到达现场、14 时 53 分杨梅医院到达现场、15 时 04 分高明区交警大队、杨和交警中队到达现场。同时高明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迅速将事故信息向上
5、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医护、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发现粤 EN572D 号牌小型轿车车内有 3 名男子,另有 1 名受伤乘客坐在路边,随即马上开展紧急抢救和破拆救援工作。经医护人员确认,粤 EN572D 号牌小型轿车车内 3 人已死亡,1 人受伤,随后伤者被送往高明区杨梅医院救治,并于 16 时转往高明区人民医院救治。高明区交警大队民警到达现场后,对现场进行交通管制和疏导,维护现场秩序。16 时 52 分,高明区殡仪馆管制人员到达现场,完成 3 名遇难者遗体收殓。18 时许,事故现场处置完毕,交通恢复正常。2.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应急响应情况高明区党委、区政府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
6、速组织区公安交警、消防、应急、卫健等部门赶赴现场支援抢险救援工作。佛山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负责同志迅速赶赴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据统计,各部门共出动 50 人次、10 车次参与事故救援。3.应急处置评估结论高明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处置,现场救援处置措施得当,信息报送及时,分工明确,职责到位。(三)事故善后处置情况高明区人民医院在接到事故信息通报后,立即启动重大事件抢救机制,迅速成立救治领导小组,组织骨科、胸外科、ICU、麻醉科等专家集中参与对伤者的抢救。伤者伤势稳定,经法医初步判定为轻伤。高明区及杨和镇组成专责小组负责善后工作,同时安排各死伤者所属村干部为事故中的死伤者家属提供心理疏导,委托律师为家属提供法律宣传及咨询服务,协调处理事故善后事宜。2019 年 5 月 8 日,交警部门作出事故认定,并向各方当事人依法送达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二、事故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情况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柯达物流服务中心(以下称“柯达物流中心”) ,统一信用代码 913609213225307337,类型:个人独资企业,住所: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干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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