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气化分厂“223”214#气化炉内自燃事故一、事件经过:2014 年 2 月 23 日当日,现场进行气化炉抢修作业。18 时左右因 214#气化炉内受限空间取样分析 CO 浓度偏高超过允许值(30mg/M3),安排检修作业人员全部撤离炉内工作现场。014 年 2 月 23 日,20:40 左右现场巡检发现 214#炉内冒烟,现场与施工单位确认炉内是否有人,确认炉内没人后。确认施工单位将炉内设备停电,询问施工单位,是否能向炉内浇水,回复可以浇水,现场巡检人员接消防水向炉内浇水消烟。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为防止事故扩大,20:50 左右汇报调度报火警,汇报分厂领导,21:00 左右消防人员到达现场确认
2、炉内没有明火,撤离现场。21:30 分左右炉内检查再次发现火星,现场巡检人员再次接消防水向炉内浇水灭火,经过 5 分钟左右时间,炉内火情消除。发现 214#炉内自燃后,现场巡检人员报告调度室,班长徐海龙、副班长郝家林、段伟组织班组人员接消防水进行冲洗,将明火熄灭。二、事故原因分析:(一)214#炉内电线短路,产生火花,引起电线及残存煤粉着火。(二)检修期间 214#气化炉炉篦未拆除,炉篦底部及炉篦间隙可能残存煤粉,施工单位在炉内电焊作业导致煤粉温度升高发生自燃。(三)施工单位在炉内作业期间,可能有焊渣掉落到炉篦底部及炉篦间隙可能残存煤粉上,引起煤粉着火。三、防范措施:(一)加强施工单位电气及安全管理;加强炉内作业监护和化验分析;(二)待上部堆焊完成及时拆除炉箅子,用水对炉内煤粉进行彻底冲洗,(三)加强现场巡检,发现火情及时汇报处理。(四)在受限空间作业严格执行并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受限空间取样分析不合格严禁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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