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山东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火灾事故2000 年 4 月 6 日, 位于德州市解放南路的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发生特大火灾,烧毁建筑 400 多平方米,造成 13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5.4 万元。一、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始建于 1992 年 3 月 30 日,主楼共 10 层,高度35 米,建筑面积 13400 平方米,是集住宿、餐饮、娱乐为一体的大型公共建筑,属德州市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二、起火经过及火灾原因2001 年 4 月 5 日 17 时,刘春晖、王洪林、鹿军、马?B4 人入住德州市美丽华大酒店,约 18 时 40 分,4 人吃饭喝酒后于 21 时许回到房间,觉得未
2、喝好,王洪林随即邀请,刘春晖、鹿军、马?B 继续喝酒。约 24 时左右回到客房,4 人先后上床睡觉,刘春晖躺在床上边吸烟边看电视,慢慢入睡。6 日 1 时 30 分左右,马?B 发现起火,随即跑出房间报告服务员。当晚风力 5 级,加之楼层较高,窗户打开后形成空气对流,大火迅速蔓延到走廊和其他房间。后返回房间叫醒王洪林、刘春晖逃离火场,鹿军被呛醒后,随手打开窗户排烟后跑出房间。经调查,火灾系 1001 室住客刘春晖酒后吸烟失控,引燃易燃物所致。三、火灾事故处理情况刘春晖酒后吸烟引起火灾,起火后既未报警,也没有及时采取扑救措施,就逃离现场,以致酿成特大火灾,以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 3 年。王洪林、
3、鹿军、马?B3 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对该酒店处以 14 万元罚款;对总经理撤销集团党支部书记职务、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 5000 元;对副总经理李乃柱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对保安部副经理邱建军行政撤职处分,罚款 2000 元;对工程部经理毛焕芳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 2000 元;对分管客房的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李峰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罚款 3000 元。四、主要教训1、刘春晖酒后吸烟引起火灾后,4 人既未报警,也没有及时采取扑救措施,且开窗逃离现场,致使空气对流,造成火势迅速蔓延。2、当晚消防控制室值班员接到报警信号后,未及时报警,又不会使用消防设备,致使消防给水系统也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3、美丽华大酒店对职工缺乏防火安全教育,员工缺乏扑救高层建筑初起火灾的常识,缺乏自救逃生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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