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19”着火事故一、事故经过2005 年 5 月 19 日早 6 时 40 分,七局安装公司作业人员到达公司聚氯乙烯厂,氯乙烯 T.段压缩与盐水箱之间空地,分析完周围 空间,合格后,在现场看火人员未在场,动火安全措施第 7 项(高空 动火不允许火花四处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遮挡)未落实的 情况下,7 时开始焊接泡沫塔钢框架,钢框架高 3 m(动火证允许 时间为 5 月 19 0 8 时至22 时) ,当时风力 3 至 4 级,风向朝西,7 时 40 分风向西南,作业人员点焊作业时,焊渣落入南部一 35 9 盐 水箱内,引起盐水箱内氯乙烯单体着火(盐水箱内为一 35 C 盐水, 所含氯乙
2、烯单体为系统泄漏跟随盐水进入盐水箱,氯乙烯单体在 低温情况下为液态,动火分析以气态氯乙烯单体为主.液态氯乙烯 单体现场动火分析时无法显示) 。事故发生后,公司及分厂领导迅 速赶赴现场组织灭火,7 时 45 分将火扑灭。二、 事故原因分析(D转化系统泄漏致使一35 C盐水箱内存在单体.为本次事 故的主要原因。分析工取样点不足(一 35 C 盐水箱内未分析).现场看火 人未到达动火现场,为本次事故的重要原因。动火作业,防范措施不到位(动火安全措施第 7 项:高空动 火不允许火花四处飞溅,以海草席或石棉布进行遮挡) 。动火人在 风向改变的情况下,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致使焊渣落入一 35 C 盐水箱内
3、,为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七局安装公司作业人员,作业前未与公司及车间管理人员 联系为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分析手段落后取样点不足为本次事故的重要因素。三、 事故处理决定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安全员张某、分析工刘某、看火人李某 各罚款 100兀。四、 事故防范措施装置。改进分析手段,增加动火分析取样点。强化管理,看火人、安全措施不到位,不能动火。加强外来施工单位管理,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管 理,遵守公司规定,执行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施工措施。为防止此类事故再次发生,各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以 此事故为鉴,举一反三,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检查,査找事故 隐患,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公司生产安全稳定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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