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进出口公司特大火灾事故一、事故经过某进出口公司前身为某县外贸冷藏厂, 90年12月改为某县外贸冻鸡总厂,92 年 7 月改为某县外贸食品有限公司, 99 年 10 月注册成立“某市实业有限公司某县分公司”,隶属国家进出口公司。2000 年 4 月 22 日 10 时 50分左右,该分公司肉食鸡加工车间发生火灾。火势从东到西迅速蔓延,造成整个车间浓烟弥漫。当时车间共有职工 240 人,182 名职工逃离现场。10 时 58 分,某县消防队接到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组织灭火和抢救伤员。经全力抢救,被困在车间内的 58 名职工有 38 人(女 33 人,男 5 人)因吸入燃烧产生的有毒气体窒息死亡,2
2、0 人受伤。二、评析这是一起严重违反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章施工,重生产轻安全而造成的重大责任事故。96 年 8 月,为使包装车间和预冷车间温度达到“欧盟注册”要求,在对顶棚 PVC 板喷聚氨酯施工中,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遗贸重大事故隐患。日光灯镇流器有的被直接安放在车间顶棚 PVC 板喷涂的一层易燃聚氨酯上,有的被包在聚氨酯中,日光灯镇流器发热,引燃聚氨酯保温材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该分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规要求,职工上班后,有的疏散通道被封闭,致使事故发生后职工不能迅速撤离现场,是造成事故死伤惨重的主要原因。该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混乱,车间厂房的设计、施工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也未申请当地政府进行安全方面的审查验收;企业安全管理机构不明确,规章制度不健全,没有按规定对职工进行教育培训;对车间用电、用火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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