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类高层商住楼建筑消防设施配置案例分析一、情景描述某一类高层商住楼地上 30 层、地下 2 层,总建筑面积 85694.81 。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为商场,建筑面积 37275.01 ,地上四层以上为普通住宅,地下二层为汽车库。该商住楼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靠外墙布置具备自然排烟条件。商住楼建筑高度96.40m,裙房商场建筑高度 20.70m。该商住楼设有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和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应急照明和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及器材。二、案例说明本案例包含或涉及下列内容:(一)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配置。(二)室内消火栓给水
2、系统配置。(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四)消防水泵房的设置。(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配置。(六)防排烟系统的设置。(七)建筑灭火器的配置。(八)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配置。(九)消防电梯配置。三、关键知识点及依据(一)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外消火栓给水系统。该建筑为一类高层商住楼,其室外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 30 L/s。室外消火栓的数量应经计算确定,每个室外消火栓的用水量为 1015 L/s,应设 23 个室外消火栓。室外消火栓给水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其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室外消火栓应沿高层建筑均匀布置,距商住楼的距离宜为 540m,距路边的距离不宜大于 2m,与被
3、保护对象的距离不应大于 150m。(二)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 建筑高度大于 50m 的商住楼室内消火栓用水量不应小于 40 L/s,消防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商住楼的住宅部分和裙房商场地下车库的各层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消火栓的间距保证同层任何部分有两个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同时到达,且消火栓的水枪充实水柱不小于 10m;因该建筑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在屋顶应设置储水量不小于 18m?的高位水箱。(三)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商住楼的裙房商场和地下二层汽车库,除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均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该商住楼的商场和车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火灾危险等级均为中危险级级,设计喷水强度不应低于 8 L/min,作用面积不小于 160 。洒水喷头应选用流量系数 K80 的标准喷头,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 800 个,并应在最不利点喷头处, 设置末端试水装置。 地上四层以上普通住宅按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 7.2.6 条规定可不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但该建筑四层以下已经设置,可以考虑在地上四层以上公共活动的走道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四)该商住楼采用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消防水泵房设在地下二层,其出口直通室外。消防水泵房内设置消火栓泵三台(两用一备),喷淋泵三台(两用一备
5、)。消火栓系统分高、低两个区,用减压阀进行分区。消火栓系统和喷淋系统在室外各设了三个地下式消防水泵接合器。室外消防用水量设计由市政给水管网直接供给,消防水池容量室内消火栓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自动喷水灭火用水量火灾延续时间。(五)根据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商住楼地下一层至地上四层商场部分和地下二层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依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规定,商场和车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均为一级,系统采用控制中心报警系统。除地下车库和厨房选用感温探测器外,商场等其他部位均选用感烟探测器。消防控制室设在该建筑的首层,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 的隔墙
6、和 1.50h 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六) 根据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规定, 除建筑高度超过 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 100m 居住建筑外,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宜采用自然排烟方式。该商住楼内的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和合用前室,具备自然排烟条件,采用自然防烟方式。防烟楼梯间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可开启外窗面积不应小于 2 ,合用前室不应小于 3 。靠外墙的防烟楼梯间每五层内可开启外窗总面积之和不应小于 2 。商场部分面积超过 100 ,经常有人停留和可燃物较多且设固定窗,应设置机械排烟设施,排烟口应设在顶棚上或靠近顶棚的墙面上,且与附近安全出口沿走道方向相邻边缘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1.50m,设在顶棚上的排烟口,距可燃构件或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 1m,排烟口平时关闭,并应设置有手动和自动开启装置。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距最远点的水平距离不应超过 30m。在排烟支管上应设有当烟气温度超过 280时能自行关闭的排烟防火阀。根据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该建筑地下车库因其建筑面积已超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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