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第三工业区智茂电子厂“6.12”特大火灾事故分析1999 年 6 月 12 日 17 时 10 分,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上星村第三工业区智茂电子厂发生火灾,造成 16 人死亡,59 人受伤(今年以来死伤人数最多的火灾事故)以及四层楼房的厂房(建筑面积 4450 平方米)全部烧毁的特大火灾事故。事故经过与抢救过程。月日下午时分,智茂电子厂发生火灾,大火从一楼烧起,浓烟与大火顺着楼梯迅速往上蔓延。当时厂房内共有员工名,由于该厂房窗户都被钢筋封住,又只有一个出口,其它出口包括通往楼顶的出口被封住。给员工疏散造成极大的困难,一部分员工被困在四楼。分钟后沙井消防中队赶到现场灭火、救
2、人。整个抢险过程中调动名消防队员、辆消防车,从厂房四层救出 58 人。大火于 18:30 时左右被扑灭。这起事故造成 16 名员工在四楼楼道处窒息死亡,其中 12 名女工。死亡人员中四川、贵州各四名,江苏、湖南各两名,广西、山东、湖北和甘肃各一名。年纪最小的 16 岁,最大的 30 岁。经查,智茂电子厂是 1998 年 3 月以私人名字注册的企业,使用沙井镇税务所和工会集资建造在上星村土地上的四层楼房作为厂房。该厂房于 96年 8 月已租给台商投资的一家来料加工电扇厂,租期 10 年。台资电扇厂为了内销,又以月薪 5000 元的工资聘请当地人注册为智茂电子厂。但智茂电子厂与台资电扇厂是一套人马
3、,两块牌子。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调查组对现场勘察和调查询问等情况进行汇总研究。 ,首先确定起火部位和起火点在一楼库房内,经过排除法,确定事故直接原因是日光灯从房顶脱落后掉在包装纸箱上,镇流器发热引燃纸箱导致火灾。事故的管理原因。智茂电子厂在建厂期间对楼房进行装修和封堵门窗,均未报消防部门审核验收。该厂房一层、二层为库房,三层、四层为生产车间,属于典型的“二合一”厂房。所有窗户均安装防盗网(钢筋) ,通往楼顶的大门被锁死,火灾发生后,员工逃生困难;消防栓没有水压,火灾发生后无法扑救;全体员工未经过安全培训;厂内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更加恶劣的是,火灾发生后该厂管理人员各自逃生,没组织员工疏散;政府专业主管部门很少对该厂进行检查等问题是此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事故扩大的管理原因。目前,当地公安部门已对法人代表、厂长、副经理等四人进行拘留审查。事故性质。经调查组分析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特大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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