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起混药轮碾机发生燃烧事故的分析摘 要:文中介绍了一起铵梯炸药混药轮碾机突然起火燃烧事故的经过和调查情况。发生事故的原因是设备维修人员错误更换零部件造成的。由此认为,民用爆破器材工厂应加强管理,提高作业人员素质,严格执行技术规程,以保障生产安全。关键词:轮碾机 混药 着火事故 安全生产若干年前,我公司曾发生过一台混药轮碾机突然起火燃烧事故。事故经过是:当日 13 时 50 分,铵梯炸药生产线上的 3 号混药轮碾机进行当班最后一次混药,操作人员首先将硝酸铵投入机内,再投入木粉,正准备投入 TNT 时发现机内起火,火势很快漫延到机罩、除尘管道内,操作人员立即停机,迅速打开机内雨淋系统,火被扑灭。事
2、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了调查组查找原因。根据现场勘探,调查了解有关人员,首先排除了人为因素。其次,检查发现电气设备、电气电路绝缘良好,无漏电、无短路、无过载现象,排除了电气起火原因;检查设备、管道等接地良好可靠,技术指标符合相关规定,排除了静电集聚后放电起火的可能。最后,拆卸检查轮碾机内各部件发现:除尘管道内侧存在明显的烧焦痕迹, 距机罩越远, 痕迹逐渐变轻; 拆除机罩后, 机罩内侧从 1/3 的高度开始有明显的烧焦痕迹,越靠上痕迹越重;碾砣的提升装置、主轴承套上盖以上部件存在严重烧焦痕迹;拆卸主轴部件时,防尘盖与主轴粘合很紧,联接头下端面距主轴孔中心 88 mm 处有一不明圆弧槽,槽宽 12mm
3、、深 0.6 mm。此槽并非机械加工,明显是磨损造成。同时,防尘盖上的两颗紧钉螺丝的六角头上端面有严重的磨擦损伤,一颗上端面磨损 0.5mm,另一颗上端面磨损 0.7mm,两端面均磨擦烧伤,呈深蓝色。该机于当年 6 月份进行过中修。根据现场检查情况,核对技术资料,还存在以下问题: (1)防尘盖应随主轴转动,装配时与主轴套上盖端面应有 12 mm 的轴向间隙。折卸中发现此间隙达 4mm,间隙内凸凹密封槽内填满了铁锈及其它腐蚀物质,两件粘合很紧。 (2)防尘盖上端面与联接头下端面间装配时应留 46 mm 轴向间隙,折卸中发现两端面紧紧相贴。(3)设备图上标注防尘盖为铝材质,实际为钢材质。经了解,检
4、修时折下的是铝材质的,换上去的是钢材质的。进一步调查,当时加工防尘盖时,误将材牌号“A7”(俄文代号,前苏联标准)当成“A7”(国标 A7 钢) ,尽管现场检修人员发现新旧防尘盖材质不同,也未提出异议。 (4)防尘盖与主轴紧固定位的螺丝,按标准应该用内六角平端紧定螺钉,在检修中实际使用的是普通六角头螺栓。 (5)经测试,如图 2,防尘盖上两顶丝孔中心距上端面为 10mm,而图纸设计要求为 13mm。机加工人员反映,当时装配时发现该件太厚,于是车削了 3 mm。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进行分析, M12 六角普通螺丝的六角头最大回转半径为 10.95mm,超出防尘盖上端面 0.95mm。防尘盖由铝材质变
5、为钢材质后,主轴承套上盖的防尘密封槽与防尘盖上的凸台间由于药粉(以硝铵为主)进入并溶化、生锈,使其间隙内填满了铁锈与药粉的混合物;运转中轴向挤压防尘盖,使其两颗紧钉螺丝松动,由于凸凹槽内腐蚀物的阻力作用,防尘盖停止转动,腐蚀物进一步挤压,造成防尘盖与主轴承套上盖粘合。经测算,在检修装配中,防尘盖上端面与联接头下端面的实际间隙不足 2 mm,防尘盖受挤压向上串动,联接头受碾砣等重力,使主轴向下作用,造成联接头下端面与 M12 螺丝的六角头端面接触磨擦,热量集聚,引燃轮碾机内木粉的微粉,从而造成这次事故。煤矿爆破器材工厂安全规程第 110 条规定:“对重要设备定检、维修过程中,如须改变结构和零配件
6、的规格尺寸,必须经厂机械动力部门机械主管工程师批准,如改变机械性能或改变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加工安全的,必须经厂总工程师审定”。第 122 条还规定:“检修用的材料、填料、润滑油等应符合有关规定”。经查,当年六月的检修中,加工防尘盖时将材质牌号误认, 防尘盖上的两顶丝孔中心距离上端面尺寸由13 mm 改为 10 mm,这两项变动未经有关部门或人员审批,也未引起现场检修人员的重视,从而埋下了事故隐患。另外,检修中没有使用标准的内六角平端紧定螺钉,而用了不该用的六角头普通螺丝,以及更改设备部件的间隙也是造成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爆破器材生产是一个高危险行业,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发生。这次事故给我们的教训是,管理不严,作业人员素质不高,往往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因此,我们体会到:火工设备检修人员要认真执行火工设备检修质量标准,严格遵守检修技术规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熟悉被检修设备的性能、结构和技术要求。检修过程中,随时核对零配件的材质、结构、尺寸及精度,提高检修质量,保证装配精度,切实做到油路畅通,润滑良好,测温灵敏,状态完好。火工企业的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 随时掌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