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进入施工现场的氧气瓶要检查检验合格证。且合格证上应标明瓶号、工作压力和检验压力下次试压日期等信息。第二、充氧气瓶时,必须首先进行外部检查,同时还要化验鉴别瓶内气体成分,不随意充。第三、气瓶与电机在同一工地使用时,瓶底应垫以绝缘物,以防气瓶带电。与气瓶接触的管道和设备要有接地装置,防止由于静电造成燃烧或爆炸。第四、冬季使用气瓶时,可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使用火或用铁器敲击瓶也不能猛拧减压器的週节,以防气体大量冲出造成事故。第五、在備运和使用过程中,应避免剧烈振动和撞击,轻装轻卸,严禁从高处下或在地面滚动气瓶。不能与可燃气瓶、油料及其他可燃物放在一起运输。第六、氧气瓶应远离高温、明火和熔融金
2、属飞溅物,操作中氧气瓶应距离乙快瓶 5m 以上。夏季在室外使用时应加以覆盖,不得在烈日下暴晒。第七、开气应缓慢,防静电火花和绝热压缩。第八、氧气瓶不能全部用尽,应留有余气 0.20.3MPa,使氧气瓶保持正压,并关紧阀门防止漏气。目的是预防可燃气体倒流进入瓶内,而且在充气时便于化验瓶内气体成分。第九、不得使用超过应检期限的气瓶。氧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规则的规定每 3 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 如发现逾期期末作检验的气瓶,不得使用。第十、氧气瓶不得附油脂,不得用粘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或油污工作服等接触瓶阀和减压阀。第十一、 使用氧气瓶前, 应稍打开阀门, 吹掉瓶阀抢粘的细屑和脏污,立即关闭,然后再接上减压器使用。第十二、开启瓶阀时,应站在瓶阀气体喷出方向的侧面并缓慢开启,避免气流朝向人体。第十三、要消除带压力的氧气瓶泄漏,禁止采用拧紧瓶阀或垫圈螺母的方法。禁止手托瓶帽移动氧气瓶。第十四、禁止使用氧气代替压缩空气吹净工作服、乙炔管道。禁止将氧气用作试压和气体工具的气源。 禁止用氧气对局部焊接部位通风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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