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安全生产法 、 建筑法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 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 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遏制工程建设领域建筑施工坍塌事故为目标,集中整治,突出重点,夯实基础,促进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二、整治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着重解决工程建设
2、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狠抓隐患排查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有效预防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桥梁、隧道、深基坑、高边坡等施工坍塌事故,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特别是较大事故上升势头,努力实现 2011 年度建筑业坍塌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 3%,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5%的目标。三、专项整治重点和部门职责分工(一)房屋与市政工程建设: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建筑施工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和基坑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二)铁路工程建设:由铁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隧道和桥梁坍塌等为重点
3、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三)公路工程建设:由交通运输部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地质条件复杂地区的高速公路桥梁和隧道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四)水利工程建设:由水利部和国务院南水北调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水利工程隧洞、基坑、围堰、边坡坍塌和起重机械、脚手架坍塌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五)电力工程建设:由电监会负责组织实施,以预防坍塌、机械伤害、高处坠落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四、主要任务和措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任务和措施:(一)依法落实施工、建设、设计、监理等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完善机构,配足监管人员,完善规章制度,健全机制体系,
4、细化安全措施,落实各级责任。(二) 编制完善的总体施工方案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 落实各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加大安全投入,按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加强对施工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危险源的检查,发现并及时排查治理隐患。(三)通过专项整治,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现场得到限期整改。在重大隐患未排除,不能确保施工安全时,责令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危险区域或暂时停止施工。对整改不合格的,由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罚, 并暂扣或吊销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直至降低或吊销相关施工资质。(四)开展以“施工现场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和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
5、,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五)督促工程建设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强化建筑施工管理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 不断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企业法定代表人、 工程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管理能力,以及农民工的安全意识。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考核、 持证上岗, 其他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 要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组织现场施工活动,提高事故预防、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能力。(六)强化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开发研制和推广应用新型、高效、实用的安全监控、监测技术、预警设备和管理系统
6、,如在大型起重机械上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在隧道施工中应用成熟的预防坍塌的监测、预报技术和监控装置等,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增强安全技术监管能力。五、工作进度安排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分四个阶段进行。部署启动阶段:4 月份,研究制定专项整治方案,部署有关工作。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工程建设的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专项整治方案,并部署实施。自查自纠阶段:5 至 9 月份,具体实施。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将专项整治方案及有关要求贯彻落实到工程建设各有关责任主体单位和地方相关部门, 开展自查自纠。 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分类指导、监督检查。检查督导阶段:10 至 11 月中旬,组织督查和抽查。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和督查,发现存在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的,要责令企业整改,并严肃处理。总结分析阶段:11 月下旬至 12 月份,总结分析,归纳评估。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已开展的工作进行分析、研究,全面总结、评估,形成阶段性成果。同时,研究提出继续深化完善的意见和建议等。六、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专项整治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举措。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