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全市安全生产例会上的讲话同志们:进入今年年,各项工作任务繁重,召开本次会议的目的是分析研判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今年年重点工作,以更严、更实、更细和更加有效有力的措施,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一、肯定成绩,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安全生产是重大民生问题、经济问题、社会问题、政治问题,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总书记多次就安全生产工作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 强调要坚守 “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党委、政府
2、每年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并先后出台了x 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就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了制度保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行署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近年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持续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监管执法和专项整治。20*年,我市共发生各类事故 x 起,死亡x 人,其中,道路交通事故 x 起;消防火灾事故 x 起;建筑领域安全生产事故 x 起。今年年 1 至 5 月,共发生交通事故x 起,同比下降 x%;发生消防火灾事故 x
3、 起,与去年同期持平,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 x 万元;未发生工矿商贸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但是,由于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到各行各业、方方面面,工作覆盖面广、难度高,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普遍推迟复工复产, 生产经营单位由于抢时间、 赶工期,致使安全生产措施落实的不全面,还存在漏洞和风险,且辖内小企业、老企业居多,安全生产制度不完善、落实不到位,生产过程存在侥幸心理,非法违规生产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市内道路交通点多面广,文化旅游业推动人流物流增加,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近期空气干燥、风力较大,极易引发火灾;主汛期已经来临,进入事故易发多发期;全市
4、党政机构改革虽已基本完成,但工作融合需要过程,尤其是新组建的应急管理部门,工作职责重、牵头任务多,人员、职能、经费尚未完全匹配,加之各部门安全监管职责不清、职能交叉,安全生产工作衔接不畅、监管不力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执法、应急装备短缺,行业主管部门安监员的稳定性和专业性有待加强,安全生产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依然突出,全市安全生产形勢依然严峻复杂。对于这些问题,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和把握,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努力把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到一个新
5、的水平。二、压实责任,提升能力,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压实压牢(一)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一要落实好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市级和镇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通过制定党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和政府领导干部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调度研判、分析会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等机制,以制度推动责任落实,市委、政府每年要召开 2 次会议听取或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每月召开 1 次工作例会,市党政主要领导每月至少 1 次带队开展安全生产专题检查或调研督导、每
6、年下矿井检查不少于 2 次,政府分管领导每年下矿井检查不少于 2 次。二要厘清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和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工作职责规定中。市安委办要结合机构改革实际,尽快修订完善x 市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 ,并建立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动态调整机制,及时消除监督管理责任盲区。应急管理部门在承担好职责范围内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基础上,同时要承担好本级安委会日常工作,履行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等综合监管职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规履行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投入足量的“时间” “精力” “智力” ,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要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加强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编制部门要将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