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编制提纲河南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验收暂行办法一、总则11 为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确保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质量,使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能够长期发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技术规范,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12 验收工作分三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初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单位对工程进行自验后,由项目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验;第二阶段为全面验收。初验合格后,由省辖市水利(水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验收;第三阶段为抽验二市级验收合格后,由省水利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抽验。1.3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验收范围为国家下达的计划所涉
2、及省辖市、县(市、区) 、乡(镇、办) 、行政村的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验收按照计划安排分批进行。二、验收依据21 水利部第 30 号令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埋规定 。22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水利厅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的意见 (豫政办200674 号) 。2,3 河南省发改委、水利厅、卫生厅关于印发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通知 (豫发改农经20071867号) 。河南省财政厅、水利厅关于印发财政部、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办建200817 号24村镇供水工程技术规范 、 建筑给水排水
3、设计规范等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标准。25 中央和地方下达的投资计划文件。三、验收内容3,1 组织领导。项目市、县(市、区)党政领导重视,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纳入到目标考核内容,层层签订责任书,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负责,部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管理有序。32 计划完成。严格按照计划安排项目实施,全面完成项目计划建设任务并全部覆盖项目区人口,工程项目及附属设施按设计标准完成,建设工期符合要求。33 工程质量。施工组织健全,工程布局合理,水源工程、附属建筑物、 供水设备、 输配水管路以及管理设施质量良好,水质、水量和取水方便程度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入户工程规范,符合有关要求。34
4、工程运行管理。有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和决算报告,工程档案资料详尽。管理机构、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健全,水费标准经过成本核算并由物价部门审批,收取合理到位,工程运行正常。35 资金使用。建设资金及时到位,市、县(市、区)级配套资金足额落实,财政专户储存,使用规范,专款专用。工程建设设备、材料实行招标,统一采购,集中支付。入户管网费用群众负担合理,使用公开透明。36 群众满意度。工程实施中尊重群众意愿,用水户全过程参与,群众满意。四、工程建设标准41 制水 411 供水水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的饮用水,要经国家计量认证的县以上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化验认定,符合国家生活用水卫生标准 (gb574
5、9)或农村实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准则的要求。412 供水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设计用水量包括居民生活用水、畜禽饲养用水、庭院经济用水等。根据我省实际,综合核定为 3050 升/人日。41,3 用水方便程度。饮水安全工程要实行供水到户,自来水入户率达到 95%以上。确因自然客观条件无法实现供水到户而兴建集中供水点的,人工到集中供水点取水,取水往返时间不超过 20 分钟。41.4 水源保证率。20 年一遇干旱年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 90%。10 年一遇干旱年饮用水水源保证率不低于 95%。42 主体工程。421 水源地的选址和取水构筑物、净水工艺、净水构筑物、消毒设施等,要按照村镇供水工程技
6、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4.2.2 水厂生产附属建筑物布局合理,占地面积适中,应绿化美化,绿化占地面积不小于水厂总面积的 20%,符合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洁净生产的要求,集中供水工程要有管理院、管理房、生产间、消毒间等。42,3 管理房内悬挂工程简介、管护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管理院门口公布服务热线电话。42,4 水源保护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要求。425 规模水厂要采用自动控制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426 工程设置有永久性的工程标志牌,并注明工程的施工年度、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43 输配水工程431 管道质量符合国家卫生质量标准并满足工程设计要求。43.2 管道施工要按照室外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要求进行,管线位置严格按规划定位、勘测放线。管槽开挖宽度满足施工要求,管顶应埋设于冻深线以下,管顶覆土一般不宜小于 7ocm,回填土的压实系数不应小于 90%。433 供水管道穿越乡村道路时采取了保护措施,避免管道受压破裂,影响供水。44 入户工程441 入户工程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标准,达到通水进院,尽量入厨、入厕。统一修建水池,水池尺寸、样式尽量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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