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公公告告2022 年第 2 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有关要求,我部编制了应急管理部 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现予公布。应急管理部2022 年 1 月 29 日2应急管理部应急管理部 20212021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 711 号,以下简称条例 )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21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一
2、、总体情况2021 年, 应急管理部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办发202112 号)要求,紧紧围绕应急管理部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主要工作情况如下:(一)聚焦重点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一是及时公开重大事故及自然灾害应对信息。在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 58 期全国安全生产简报 、13 期自然灾害灾情统计报告 ,公开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信息 14条、重大灾害事故信息 25
3、 条。积极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和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信息的公开。二是及时公开应急管理部政府集中采购、建议提案办理结3果、计划规划、人事、财务等信息。公开发布政府集中采购信息 158 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 36 条、计划规划信息 4条、人事信息 103 条、财务信息 9 条。其中,在人事信息方面,对招录制度、拟招录人员、录用结果、奖励表彰对象、工作调动等信息按程序进行公示;在财务信息方面,如期公开部 2021 年度部门预算、2020 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实现部所属二级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全部公开。三是持续加强重大政策解读, 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内容和形式。 通过新闻发布会、部政府门
4、户网站、部政务微信、部政务微博等平台开展政策解读。全年组织召开 10 场新闻发布会、3 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制作发布视频解读 37 个、政策法规图解及知识答题等新媒体产品 47 个、文字解读稿 13 篇,主动传播权威声音,有效引导社会舆论。四是进一步强化政策咨询和回应关切,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努力做好部政府门户网站公众留言答复办理工作,优化留言办理系统,启用实名注册认证,建立常见问题答复口径库,启用智能问答系统,优化智能检索功能,提供智能问答、智能检索、答复查询、咨询留言等多种咨询方式,并完善短信提醒办理和自动反馈功能。全年共办结留言 1970 条、公开答复 1331 条。在部政府门户网站设
5、置专门网页,公开发布部各司局政策咨询服务电话,丰富了公众政策咨询方式。五是进一步深化、优化应急管理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该平台共提供 19 项政务服务事项的业务办理,涵盖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公共服务等事项类型;提供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注册安全工程4师查询、地震查询等 11 项服务应用,涉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领域。同时,编制发布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9 项电子证照标准,生成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子证照 921 万余张,全部推送至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并实现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2021 年,在部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 11550 条,包括政务动态信息 1843
6、条、政策文件类信息 549 条、其他信息9158 条;在部政务微信发布信息 2500 条;在部政务微博发布信息 6710 条。(二)坚持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规范告知书格式和内容,不断提高答复办理规范化标准化水平。2021 年共办结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08 件,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从申请主体看,自然人提交的申请 97 件,各类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的申请 11 件。从办理结果看,予以公开 50 件,部分公开 14件,不予公开 11 件,无法提供 26 件,按照规定不予处理 6件,其他处理 1 件。(三)完善公开制度,持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一是修订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应急管理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二是制定部政府集中采购相关公开工作制度,完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信息公开事项。三是按要求梳理我部现行 62 部有效部门规章,按照规范统一格式,在部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公开,及时动态更新,提供在线查阅、在线检索、5在线下载等服务。四是持续推进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动态更新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情况。(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