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了爆破岗位的基本安全规定,强调爆破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规程详细列出了在爆破作业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具体安全措施,如禁止在同一工作面使用不同批号和不同厂家的雷管及燃速不同的导火索,确保使用的爆破器材符合国家标准并经过严格检验。规程还明确了在存在冒顶、边坡滑落危险、通道不安全或阻塞、工作面有涌水危险、炮眼温度异常、危及设备或建筑物安全、危险区边界未设警戒、工作面无良好照明、未做好准备工作以及有感应电流、射频电、杂散电等情况下,禁止进行爆破工作。此外,规程要求爆破作业时禁止穿化纤衣服,爆破前必须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并在危险区边缘派出警戒。放炮后,露天爆破应不少于 5 分钟,地下爆破应不少于 15 分钟,爆破员才能进入作业地点。进入工作面时,必须首先检查顶帮及支架的安全性,并及时处理盲炮等不安全情况。对于大型爆破作业或在特定区域进行控制爆破,规程要求严格遵照相关法规和操作程序。露天爆破时,禁止在山坡上下或相邻地区同时放炮,需掌握炮孔方向以确保安全,且安全距离应视地形而定。爆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适用于从事爆破作业的企业和人员,特别是矿山、建筑施工、道路建设等行业的爆破岗位工作人员。该规程为这些企业和人员提供了详细的爆破作业安全指导,帮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预防事故,确保人员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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