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讲解了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提高通行效率而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该法详细规定了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及相关单位和个人应遵守的交通规则。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各级政府应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划。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相关工作。此外,政府、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教育机构和新闻媒体等均负有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的义务。法律还强调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研究,推广先进管理方法和技术的重要性。对于车辆和驾驶人,该法规定了机动车登记制度、所需提交的证明凭证、安全技术检验、号牌管理等内容,并明确了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特别适用于各级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和建设管理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新闻媒体等机构,以及各类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这些机构和个人在日常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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