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讲解了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相关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适用范围是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并定义了重大危险源的概念,即长期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等。对于职责部分,通过附表二进行了详细说明。在内容方面,首先介绍了重大危险源辨识,依据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确定公司重大危险源为液氯储罐区,并展示了辨识评价结果。其次描述了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的要求,台账需包含危险源名称、危险物质名称、位置、易导致的事故类型等多项内容,以及针对每一类管理项目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和维护保养记录。接着
2、阐述了对重大危险源的具体管理措施,包括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危险源辨识并上报主管部门,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报告,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实施24小时值班制,每月召开安全消防例会解决问题并布置工作。同时强调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定期检验安全设施、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仪及监控系统、减少液氨贮存量、封闭管理液氨储槽区、严格遵循生产工艺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设施、按规定要求检测压力容器管道等设备、定期检测安全附件和劳动防护用具。此外还提到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编制液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演练评审。最后涉及重大危险源备案的内容,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当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标准变化时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报备。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存在液氯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尤其是涉及到液氯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的化工企业。这些企业在日常运营中需要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从危险源辨识、建立管理档案、具体管理措施到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安全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防止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同时,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可参照此制度检查企业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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