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5部分:施工条件与工程验收讲解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及验收标准。该规范涵盖了从术语定义到具体施工要求的详细说明,包括爆炸危险区域的划分、设备选型要求、工程施工和安装的具体指导原则、线缆敷设的标准、系统供电和接地的要求以及最终的工程验收程序。文件中特别强调了不同爆炸危险区域(如0区、1区、2区和20区、21区、22区)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满足相应的防爆要求,并对低压变压器、开关控制器、灯具等设备提出了具体的安全结构选型标准。此外,还规定了线缆敷设时对于铜芯和铝芯最小截面数值的新调整,以及在施工区域内易燃易爆气体混合物浓度的监测时间间隔的新要求。通过这些措施确保整个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为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提供有效的监控和预警能力。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规范第5部分:施工条件与工程验收适用于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或单位,在进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的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它不仅限于石油化工行业,也适合其他存在类似高风险环境的场所,例如化工园区、油库、加油站以及其他处理易燃易爆物质的设施。本规范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南,帮助相关方了解如何正确选择符合防爆要求的设备,按照规定的施工流程执行作业,确保最终建成的安全监测预警系统能够达到预期效果并顺利通过官方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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