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一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2.0.3 A 型消防应急灯具 A type fire emergency luminaire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 DC36V 的消防应急灯具。3.2.1 灯具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4 设置在距地面8m及以下的灯具的电压等级及供电方式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选择 A 型灯具;2)地面上设置的标志灯应选择集中电源 A 型灯具;3)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 B 型灯具。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距地面 2.5m 及以下的高度为正常情况下人体可能直接接触到的
2、高度范围,火灾发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水灭火系统产生的水灭火介质很容易导致灯具的外壳发生导电现象, 为了避免人员在疏散过程中触及灯具外壳而发生电击事故, 要求设置在此高度范围内的灯具采用电压等级为安全电压的 A 型灯具; 当地面上设置的灯具的防护结构因安装或维护不当造成破损时,地面上因管线跑冒滴漏、卫生清扫等原因产生的积水很容易侵蚀灯具内设置的蓄电池, 从而释放出可燃性气体在灯具腔体内聚集, 灯具腔体内聚集的可燃气体在达到一定浓度时容易引发爆炸事故,因此,地面上设置的灯具不应采用自带电源型灯具;火灾扑救过程中,灭火救援人员一般使用消火栓实施灭火,由于灭火用的水介质均具有一定的导电
3、性, 这样就会通过消火栓及其水柱形成导电通路,为了避免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发生电击事故,综合考虑现有系统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程应用情况等因素, 要求距地面 2.5m 至 8m高度范围内设置的灯具也应采用电压等级为安全电压的 A 型灯具; 采用自带电源型灯具的非集中控制型系统中,在发生火灾时,需要切断自带电源型灯具的主电源,灯具自动转入自带蓄电池供电,而灯具自带蓄电池的工作电压均低于 DC36V,属于安全电压范畴,不会对人体产生电击危险,因此,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住宅建筑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等场所可选择自带电源 B 型灯具。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1.3.1.1 消防应急灯
4、具的分类消防应急灯具根据使用场所和功能需求不同分类如下。1)按电源额定工作电压等级分为:A 型灯具和 B 型灯具。A型消防应急灯具: 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消防应急灯具。B 型消防应急灯具:主电源或蓄电池电源额定工作电压大于 DC36V 或 AC36V 的消防应急灯具。3.5.1.3.3 灯具电压等级的选择1) 设置在距地面 8m 及以下的消防应急灯具应选择 A 型消防应急灯具。距地面 2.5m 及以下的高度为正常情况下人体可能接触到的高度范围,火灾发生时,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消火栓系统等水灭火系统产生的水灭火介质很容易导致灯具的外壳发生导电现象, 为了避免人员在疏散
5、过程中触及灯具外壳而发生电击事故, 要求设置在此高度范围内的灯具采用A 型灯具。火灾扑救过程中、灭火救援人员一般使用消火栓实施灭火,由于灭火用的水介质具有导电性, 这样就会通过消火栓及其水柱形成导电通路,为了避免在火灾扑救过程中发生电击事故,综合考虑现有系统产品的技术水平和工程应用情况等因素,要求距地面 2.58m 高度范围内设置的灯具也应采用 A 型灯具。2)按照建规5.5.27 条的规定,建筑高度大于 27m、且不大于 33m的住宅建筑,可采用封闭楼梯间或敞开楼梯间(仅限于户门采用乙级防火门时);建筑高度大于 33m 的住宅建筑,应采用防烟楼梯间。按照GB51251-2017建筑防烟排烟系
6、统技术标准3.1.3 条的规定:建筑高度不大于 100m 的住宅建筑, 其防烟楼梯间、 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对于建筑高度大于等于 27m,尤其是建筑高度大于 33m、且不大于 54m 的高层住宅建筑而言,当其疏散走道、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的自然通风条件满足 GB51251 相关要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一般这样的住宅建筑的结构形式比较简单,依靠疏散路径对外的开窗、回廊等即可有效保障人员的安全疏散,人员安全疏散的难度不大。按照建规8.4.2条的规定,上述建筑高度不大于 54m 的高层住宅建筑,其公共部位宜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即这类住宅建筑可不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也可以不设置消防控制室;而根据建规10.3.1 条的规定,上述这类住宅建筑的疏散路径应设置疏散照明。技术标准综合考虑了上述住宅建筑(即建筑高度大于等于 27m、不大于 54m,且其疏散走道、前室、楼梯间等公共部位未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高层住宅建筑) 系统的控制逻辑、 日常管理和工程投入等因素,要求当该类住宅建筑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可以选择非集中控制型系统,同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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