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讲解了为了确保在多个施工单位同时进行交叉作业时的安全管理,明确了各承包商之间的安全责任。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强调了各承包商必须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服从业主和监理的安全管理。协议书中详细列出了各承包商应履行的具体安全职责,包括制定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加强班组安全建设、制定安全制度和措施、加强安全检查、明确施工负责人、指派安全专人负责协调、做好施工部位和场地的移交、遵守对方区域的施工规定、借用对方设施需事先沟通、发现安全隐患有权制止对方违章行为、发生冲突时停止作业并协商处理、互相监督安全工作、协助处理安全事故以及及时告知安全隐患等。建设工程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协议书适用于所有涉及交叉作业的建设工程,特别是那些有多个施工单位同时进场施工的项目。这些项目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道路桥梁、水利水电、轨道交通等大型工程项目。该协议书旨在帮助各承包商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统一协调,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避免各类安全事件和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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