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最新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讲解了新版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20的主要修订内容。该导则于2020年9月29日发布,并于2021年4月1日正式生效。新版导则删除了大量无用内容,将应急预案进行了重点突出,主要内容包括:修改和规范了应急预案编制程序,由6条改为8条;将“应急能力评估”修改为“应急资源调查”;细化了应急预案评审内容,明晰了评审程序;在综合应急预案中去掉“编制目的”,将“风险评估结果”以附件形式体现;在专项应急预案要素中增加“适用范围”,去掉“事故风险分析”;指出专项应急预案与综合应急预案中的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相近时,可不编写专项应急预
2、案,相应应急处置措施并入综合应急预案;在应急预案附件中增加“生产经营单位概况”、“预案体系与衔接”、“风险评估结果”,强调应急预案必须兼容和衔接;增加了应急资源调查报告编制大纲和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大纲。此外,新版导则还对应急预案、应急演练和应急预案评审的定义进行了调整,明确了应急预案的功能是应急准备的工作方案,删除了原2013版中关于预防控制事故功能的定义。编制程序的变化包括增加应急资源调查和桌面推演两个步骤,以确保预案的资源支持性和有效性。编制工作组的变化则明确了企业各部门的具体人员参与,并邀请相关救援队伍及周边单位代表参加,以提高资源调查质量和应急资源准备保障。风险评估的变化在于与当前的安全风险分级和隐患分类保持一致,预案层级基于事故的严重性。应急能力评估则改为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和分析本单位及周边单位和政府部门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2021最新应急预案编制导则适用于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涉及高风险行业的企业,如化工、矿山、建筑施工等。该导则为这些企业在编制和管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时提供了详细的指导和规范,有助于提升企业的应急管理水平,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同时,该导则也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其在监督和指导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中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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