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员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专项培训讲解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重点解析了新安全生产法的条款。第一部分介绍了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强调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和群众参与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具体而言,政府要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体系,确保安全生产纳入经济发展规划和指标考核体系;部门要依法履行综合监督管理和专项监督管理职责,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所需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社会及中介组织要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第二部分详细解读了新安全生产法的若干条款,包括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严格检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制定并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审查和验收时不得收取费用,以及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纠正或要求限期改正等。全员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专项培训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各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该培训旨在帮助相关人员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与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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