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度)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讲解了为及时掌握公司重大风险事件情况、真实反映担保业务及项目的风险状况,切实加强对重大风险事件的应急管理,减少危害损失,促进公司担保业务稳定发展的目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及应急管理规定。该制度明确了重大风险事件的定义及具体情形,包括公司引发的群体事件、发生担保诈骗、重大债权到期未获清偿、主要资产被查封、公司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主要出资人虚假出资或对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管理层重大变动、主要负责人失踪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同时,该制度规定了重大风险事件报告的时间要求,即公司在重大风险事件发生后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简要情况,并在24小时内报告具体情况
2、。此外,该制度还强调了担保业务部门在发现被担保人存在不良症状时,应如实报告并进入应急处置管理状态。为了更好地防范重大风险事件,公司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调研,分析宏观经济环境变化对担保企业的影响,并为项目风险管理提供决策辅助信息。制度还规定了重大风险事件报告质量及应急管理进展的考核机制,对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对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部门和个人将严肃追责。最后,制度明确了信息收集和报送的工作制度,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及时处置风险,保障公司利益。制度)重大危险源报告制度适用于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尤其是涉及重大风险事件管理和应急处置的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如风险管理部、担保业务部门、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层。该制度旨在帮助这些机构和人员及时识别和应对重大风险事件,减少潜在损失,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市场信誉。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