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措施讲解了在迎接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的关键时期,全区需要采取的具体行动与策略。该文稿指出当前创建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如群众知晓率不高、创建亮点不足以及源头治理不够深入等,并提出了三点核心意见以推进创建工作。第一点强调要统一思想,认识到创建工作的必要性、迫切性和对提升城市能级的重要性。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不仅是惠及百姓的民生实事,更是全面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抓手。第二点要求全力以赴完成验收任务,通过补短板、抓迎查等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对于尚未达标的工作内容,需制定详细的任务分解表并实行台账式管理,确保每一项任务都有专人负责。第三点提到要注重创新和打造亮点,在档案资料整理和现场检查方面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力求做到规范完整。同时鼓励各部门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具有特色的创建工作,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做法。2021年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措施适用于各级政府部门及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机构。这包括但不限于区级政府各部门、基层市场监管所、乡镇办事处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等。此外,食品生产企业、农产品种植养殖基地等相关企业也应关注此文稿的要求,积极配合政府做好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通过共同努力,不仅能够提高区域内食品安全水平,还能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为实现“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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